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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開始菜單中的“運行” 電腦技術吧

 

不論文件夾或程序位於本機還是網絡上的其他計算機中,用戶都可以使用“開始”菜單中的“運行”命令,來打開文件夾或啟動應用程序。

而且,執行過的命令將被保存起來,再次運行該命令時,可以在“運行”對話框的列表中選定,不必再次鍵入。

使用時,單擊“開始”一“運行”,可以鍵入想要打開文件或啟動程序的位置及名稱,也可以通過“浏覽”找到想要打開的文件或啟動的程序,鍵入或選定後單擊“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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