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鄭州1月23日電(記者李麗靜)記者從河南省高級法院了解到,河南省信陽市中級法院23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廣東省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周鎮宏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
在23日的庭審中,信陽市檢察院指控,2002年7月至2011年春節,被告人周鎮宏利用擔任中共茂名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中共廣東省委常委、統戰部部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職務晉升、企業經營、當選政協常委和政協委員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先後多次收受何俊海等33人給予的錢款共計折合人民幣2464萬余元。此外,周鎮宏還對折合人民幣3700萬余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
庭審中,法庭就起訴書指控的事實進行了調查,公訴人出示了有關證據,控辯雙方進行了質證,周鎮宏的律師出庭為其進行了辯護。數十名群眾和媒體記者旁聽了庭審。
法庭宣布此案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