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3名90後在鄭州火車站一天連搶6條女性金項鏈。鄭州二七區法院判處搶奪罪:譚某8年罰金2.5萬、詹某7年罰金2萬(累犯)、王某5年罰金1.5萬。
4月26日上午楊女士在福壽街等車被搶6000元金鏈,2分鐘後王女士被搶5000元。警方布控間隙,下午1時二七賓館附近馬女士被搶7200元,華女士4789元、梁女士5164元相繼被搶。27日上午鄭女士4317元金鏈又被搶。受害人因驚嚇無法描述特徵。
監控鎖定3嫌疑人。5月5日福壽街巡邏發現3人比對成功,5分鐘內抓獲。供認當天上午再作案2起。團夥8人均廣西南寧初中同學,輟學流竄南寧長沙多地作案。聽說鄭州戴金項鏈女多,4月25日來鄭分頭作案。
譚某供述:南寧騎摩托搶奪跑得快從未被抓,沒想到鄭州禁摩只能走路,10天就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