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7日下午,一個來自安徽的11人旅行團準備搭機離開廈門。過安檢時,安檢人員發現其中四名女乘客的行李異常,經複查後在她們的包裡搜出四件飛機專用救生衣。這四名女子分別姓陳、蘇、楊等,均為隨團出遊的女公務員。
面對查獲,四人驚訝不已,齊聲辯稱:「偷拿這個會犯法?我們真的不知道!」陳女士解釋,她們三人都是生平首次搭飛機,完全不知救生衣屬於航空安全設備,不可私自帶走。她們表示,3月3日飛抵廈門時在機上見到救生衣,心想回家游泳時或許用得上,便順手留下,「並非事先商量好」。廈門警方證實,四人確為參加單位組織旅遊的女公務員。
消息經媒體報導後迅速在網絡發酵,「公務員」、「救生衣」、「飛機」等關鍵詞瞬間佔據熱搜。合肥網友「orientgod」痛批:「丟臉啊!還公務員呢!看看這些公務員的素質,連救命設備都偷,一旦當權豈非貪官?建議取消其公務員崗位,別再丟安徽人的臉!」
網友「飛網蛇007」在微博諷刺:「公然偷拿飛機救生衣,素質差到家了!丟臉丟進拘留所,出來還有臉當公務員?乾脆去賣救生衣得了。」廣東網友「極度無奈」則呼籲旅行社出團前務必明確告知:飛機上任何物品不可帶走,屬違法行為,以儆效尤。
廈門警方依法對四名女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專家指出,飛機救生衣屬於航空器上的救生設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及民航相關規定,私自攜帶屬於扣留、破壞航空安全設備行為,除行政拘留外,若情節嚴重還可能追究刑事責任。四人作為國家公務員,理應帶頭遵紀守法,卻因貪圖小便宜觸犯法律,確實嚴重損害公職人員形象。
此事也再次敲響警鐘:公眾航空安全意識亟待提升,單位組織出遊前應加強法治與安全教育,避免類似低級錯誤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