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邢台橋東警方破獲該市首例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案。嫌疑人張某(男)通過QQ以0.5元/條購買1600餘條公民信息,隨後冒充某公司售後人員,以「以舊換新」為餌,推銷手機、平板電腦,獲利4000餘元。現場查獲電腦、賬本及大量信息資料。張某已被刑事拘留。
隨著網銀、網購、網上證券普及,個人信息非法流通將使詐騙、洗錢、盜竊、貪腐等犯罪更易實施。出售、非法提供、非法獲取公民信息,不僅侵犯人身權利,更威脅社會管理、經濟秩序與公共安全。
發現信息被非法使用,立即報警、收集證據、配合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