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在使用過程中不慎遺失或被盜,或者由於手機的使用壽命到期 通話性能下降需要更換新機,需要到電信部門辦理哪些手續,如何處理舊的手機及相關附件,下面的資料希望對您帶來幫助。
一 報停機留號(客戶因故暫停使用手機)
機主身份有效證件(單位證明)和移動電話入網登記表;
當月移動電話繳費單;
停機期間應按時繳納基本月租費。
二 報重開(客戶報停後申請重新開機使用)
機主身份有效證件(單位證明)和移動電話入網登記表;
當月移動電話繳費單及停機憑證;
手機報開時必須無欠費記錄。
三 重購機/重購卡(客戶的手機或SIM卡由於遺失報廢等原因無法正常使用時,而重新購機或購卡並使用原號)
機主身份有效證件(單位證明)和移動電話入網登記表;
當月移動電話繳費單;
若該用戶辦理過停機業務,此時必須同時辦理開機手續。
四 過戶(將原電話使用權轉讓給另一客戶)
原機主入網登記表 雙方身份有效證件(單位憑本單位的證明或介紹信,應注明用戶手機的號碼 變更原因 經辦人及有效證件);
雙方過戶協議(或申請)及當月移動電話繳費單;
購機半年後方可辦理此業務,此業務辦理後,新客戶應承擔該機所有相關費用;
五 銷戶(客戶取消所用移動電話號碼)
憑機主身份有效證件(單位證明) 移動電話入網登記表 當月移動電話繳費單前來辦理停機並預約銷戶;
三個月後持以上證件到相關部門交清話費再正式辦理銷戶。
六 相關配件的處理
如果手機因故丟失,而不再使用相關配件,可送自由市場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