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實例講述了Java中的對象和對象引用。分享給大家供大家參考。具體分析如下:
在Java中,有一組名詞經常一起出現,它們就是“對象和對象引用”,很多朋友在初學Java的時候可能經常會混淆這2個概念,覺得它們是一回事,事實上則不然。今天我們就來一起了解一下對象和對象引用之間的區別和聯系。
1.何謂對象?
在Java中有一句比較流行的話,叫做“萬物皆對象”,這是Java語言設計之初的理念之一。要理解什麼是對象,需要跟類一起結合起來理解。下面這段話引自《Java編程思想》中的一段原話:
“按照通俗的說法,每個對象都是某個類(class)的一個實例(instance),這裡,‘類'就是‘類型'的同義詞。”
從這一句話就可以理解到對象的本質,簡而言之,它就是類的實例,比如所有的人統稱為“人類”,這裡的“人類”就是一個類(物種的一種類型),而具體到每個人,比如張三這個人,它就是對象,就是“人類”的實例。
2.何謂對象引用?
我們先看一段話:
“每種編程語言都有自己的數據處理方式。有些時候,程序員必須注意將要處理的數據是什麼類型。你是直接操縱元素,還是用某種基於特殊語法的間接表示(例如C/C++裡的指針)來操作對象。所有這些在 Java 裡都得到了簡化,一切都被視為對象。因此,我們可采用一種統一的語法。盡管將一切都“看作”對象,但操縱的標識符實際是指向一個對象的“引用”(reference)。”
這段話來自於《Java編程思想》,很顯然,從這段話可以看出對象和對象引用不是一回事,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舉個例子,我們通常會用下面這一行代碼來創建一個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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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erson person = new Person("張三");有人會說,這裡的person是一個對象,是Person類的一個實例。
也有人會說,這裡的person並不是真正的對象,而是指向所創建的對象的引用。
到底哪種說法是對的?我們先不急著糾結哪種說法是對的,再看兩行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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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Person person; person = new Person("張三");這兩行代碼實現的功能和上面的一行代碼是完全一樣的。大家都知道,在Java中new是用來在堆上創建對象用的,如果person是一個對象的話,那麼第二行為何還要通過new來創建對象呢?由此可見,person並不是所創建的對象,是什麼?上面的一段話說的很清楚,“操縱的標識符實際是指向一個對象的引用”,也就是說person是一個引用,是指向一個可以指向Person類的對象的引用。真正創建對象的語句是右邊的new Person("張三");
再看一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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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Person person; person = new Person("張三"); person = new Person("李四");這裡讓person先指向了“張三”這個對象,然後又指向了“李四”這個對象。也就是說,Person person,這句話只是聲明了一個Person類的引用,它可以指向任何Person類的實例。這個道理就和下面這段代碼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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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int a; a=2; a=3;這裡先聲明了一個int類型的變量a,先對a賦值為2,後面又賦值為3.也就是說int類型的變量a,可以讓它的值為2,也可以為3,只要是合法的int類型的數值即可。
也就是說,一個引用可以指向多個對象,而一個對象可不可以被多個引用所指呢?答案當然是可以的。
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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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Person person1 = new Person("張三"); Person person2 = person1;person1和person2都指向了“張三”這個對象。
關於對象和對象引用的區別和聯系暫時就講這麼多了,感興趣的朋友可以查閱相關文檔和資料。
希望本文所述對大家的java程序設計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