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實例講述了Python編程中屬性和方法使用技巧。分享給大家供大家參考。具體分析如下:
一、屬性
在python中,屬性分為公有屬性和私有屬性,公有屬性可以在類的外部調用,私有屬性不能在類的外部調用。公有屬性可以是任意變量,私有屬性是以雙下劃線開頭的變量。
下面我們定義一個People類,它有一個公有屬性name,和一個私有屬性__age。
?
1 2 3 4 class People(): def __init(self): self.name='張珊' self.__age=24我們創建一個People類的實例,P1,當我們調用它的私有屬性__age時發現有如下錯誤。
>>> p1.__age
Traceback (most recent call last):
File "
p1.__age
AttributeError: 'People' object has no attribute '__age'
這就說明了私有屬性不可以在類的外部使用。那麼我們要想調用私有屬性的值,就可以在類的內部通過定義一個方法來調用。
?
1 2 3 4 5 6 7 8 9 >>> class People(): def __init__(self): self.name='jack' self.__age=23 def showinfo(self): print(self.__age) >>> p2=People() >>> p2.showinfo() 23可能有人會問,為什麼加上雙下劃線的屬性,我們就不可以在類的外部調用了呢?那麼下面我們就探討下python面向對象的私有機制。
Python中以雙下劃線開頭的屬性和方法,在被實例化後會自動在其名字前加_classname.因為名字被改變了,所以自然無法通過雙下滑線開頭的名字來訪問,從而達到不可進入的目的。
我們可以通過實例名.__dict__來查看對象的屬性集合。
Python中不同於其他面向對象的編程語言,python的設計哲學就是簡單至上,因此如果你真的想要調用私有屬性的話還是可以調用的。
二、方法
在python中方法分為公有方法、私有方法、類方法和靜態方法。
下面我們看一個比較完整的例子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usr/bin/python #coding:utf-8 __author__ = 'MXi4oyu' class People(): def __init__(self): self.name='張珊' self.__age=23 def fun1(self): #共有方法可以在類的外部進行調用 #可以通過對象名.方法名來調用 print("共有方法") def __fun2(self): #私有方法不能在類的外部進行調用 #可以在類的其他方法中調用私有方法 print("私有方法") def funcshow(self): self.__fun2() @classmethod #類方法要加上@classmethod修飾器,類方法可以通過類名.方法名進行調用 def fun3(self): print("類方法") @staticmethod #靜態方法需要加上@staticmethod修飾器,靜態方法不需要加self, #同樣可以通過類名.方法名調用 def fun4(): print("靜態方法") if __name__=='__main__': p1=People() p1.fun1() p1.funcshow() People.fun3() People.fun4()希望本文所述對大家的Python程序設計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