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星公司聲明全文如下:
曾經在瑞星工作過的王學武和瑞星的恩怨由來已久。1991年至1994年,時任《中國電子報》記者的王學武被聘為瑞星公司顧問,負責在瑞星開新聞發布會時邀請記者。1995年底,王學武接受瑞星公司邀請出任瑞星公司總經理。由於不善經營,在一年時間內賠光公司帳上所有的錢,還欠下十幾萬元廣告費,遂自動離職。1998年,王學武看到瑞星公司又開始起死回生,心理不平衡,於是向瑞星公司勒索,並揚言:“不拿個3-50萬,我就毀了你們瑞星公司。由於當時公司資金緊張,無法拿出這麼多現金,只有好言相勸,並答應有錢時再給。同時考慮到王學武畢竟在瑞星工作過的原因,所以公司當時並未向司法機關報案
1998年底,瑞星公司有了盈利後,根據王學武的要求瑞星公司向其支付了35萬元人民幣現金。付錢的當天,王學武和其妻子於雅琴來瑞星公司拿走了35萬元人民幣現金,公司並請王學武、於雅琴夫婦在當時的中關村頤賓樓吃飯。席間,王學武表示:“我和瑞星公司兩清了。
其後不久,時任瑞星公司總經理的劉旭為了宣傳公司產品,再次請王學武幫忙。王學武提出請記者開發布會要付給他個人10萬元人民幣現金,其他費用單算。劉旭答應了。此後,王學武為瑞星搞了多次新聞發布會,每次開會前劉旭或當時瑞星副總田亞葵都把10萬人民幣現金送到王學武家裡。此後不久,王學武就在北京海澱魏公村韋伯豪公寓購置了豪宅。王學武做為國家報刊的記者,屬於國家公務人員,每次收取劉旭給的巨額現金本身就是受賄行為。
2003年3月,時任瑞星公司總經理的劉旭由於沒有完成對公司董事會的承諾,並造成公司連續4個月的虧損,已經安排好的香港上市被迫取消,因此劉旭與公司董事會產生嚴重沖突,被迫辭職。
隨後不久劉旭又從瑞星拉走包括田亞葵、馬斌、熊小文在內的多名高管,在違反競業禁止和保密條款的情況下,不顧股東道德,設立東方微點公司,並竊取瑞星公司交換病毒庫密鑰,從事與其股東身份不相符的業務,嚴重傷害了瑞星公司及其他股東的權益。由於劉旭在擔任瑞星公司總經理期間,給了王學武大量現金,也由於王學武、劉旭都是在經營不善導致瑞星公司虧損後被迫辭職的,因此都對瑞星公司懷恨在心,同時也對瑞星公司近年來取得的巨大成功垂涎三尺。在劉旭設立東方微點公司後,王學武不遺余力的幫助東方微點做宣傳,並在多篇文章中歪曲事實,炮制虛假文章,通過打擊瑞星為東方微點公司進行商業炒作,嚴重違反了作為國家記者的職業道德。
王學武做了20多年的記者,不但通過為公司發布商業消息積累了大量財富,還建立了一支牢固的媒體關系網,有新華社的,有中央電視台的,也有中央廣播電台的。王學武可以讓一個企業上中央電視台新聞聯播,也可以通過新華社發通稿,甚至可以發內參,真可謂神通廣大。此次的虛假文章完全是王學武精心策劃炮制的,企圖借媒體之手整垮瑞星,達到其不可告人的商業目的!
瑞星公司作為國內最大的民營高科技安全公司,將繼續努力做好自己的產品,服務好用戶,同時我們也絕不會向黑惡勢力低頭,在依據事實的基礎上,我們將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的權益!
瑞星公司董事會
200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