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10月29日消息,據國外媒體報道,法國巴黎法院近日作出判決,要求蘋果向法國作家、作曲家和音樂出版商協會支付約1200萬歐元(約1653萬美元)的iPad相關版權費用,據稱蘋果自2011年起就拖欠此類版權費,總金額已達3000萬歐元(約4133萬美元)。
這份判決書由巴黎法院法官瑪麗-克裡斯汀-庫爾布萊(Marie-Christine Courboulay)在上周簽署,要求蘋果向法國作家、作曲家和音樂出版商協會(簡稱SACEM)支付1200萬歐元的版權費用。
據稱蘋果總共拖欠的版權費用金額達到了3000萬歐元,不過法院簽署的這份判決書只涉及2012年3月份至2012年12月份期間拖欠的那部分金額。
早在今年6月就有相關報道提及此事,蘋果所拖欠的版權費用在法國和德國被稱為copie privee稅,針對所有可以傳送、閱讀和利用其它受版權保護的材料的電子設備征收的。在法國這是由SACEM負責征收的,該組織將這筆稅款發放給作家、創作者、制片人和演員等。
SACEM指責蘋果方面向消費者收取了這方面的費用,去並未把這筆費用交給該組織,據稱蘋果方面自從2011年起就沒有在法國支付這筆版權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