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主要介紹了Javascript中大括號“{}”的多義性。需要的朋友可以過來參考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JS中大括號有四種語義作用 語義1,組織復合語句,這是最常見的 代碼如下: if( condition ) { //... }else { //... } for() { //... } 語義2,對象直接量聲明 代碼如下: var obj = { name : 'jack', age : 23 }; 整個是個賦值語句,其中的{name:'jack',age:23}是個表達式。 語義3,聲明函數或函數直接量 代碼如下: function f1(){ //... } var f2 = function(){ //... } f1與非f2的區別是前者在語法解釋期,後者在運行期。區別在於:如果調用該函數的代碼在函數定義之後,則沒有區別;如果調用該函數的代碼在函數定義之前,則f1仍然可以調用,f2則會報錯,提示f2未定義。 語義4,結構化異常處理的語法符號 代碼如下: try { //... }catch( ex ){ //... }finally{ //... } 這裡的大括號與符合語句(語義1 )是有區別的,大括號中如果只有一條語句,在if/else/for等中大括號是可以省略的,但try/catch/finally則不能省略。 以下代碼糾結了偶N久 代碼如下: function(){}() //匿名函數立即執行, 語法分析期報 {}.constructor //獲取對象直接量的構造器,語法分析期報錯 令人不解的是為何[].constructor這麼寫卻不報錯呢,一個是想獲取對象直接量的構造器,一個是獲取數組直接量的構造器而已。 當然添加個變量接收也不會報錯 var c = {}.constructor; 同樣的情況如 var fn = function(){}(),也不會報錯。 實際上是js的“語句優先”在作怪,即{}被理解成復合語句塊(語義1 )而不是對象直接量(語義2 )或聲明函數(語義3 )的語義。 function(){}(),大括號被理解成復合語句,自然前面的function()聲明函數的語法不完整導致語法分析期出錯。 {}.constructor,大括號被理解成復合語句,大括號後面是點運算符,點運算符前沒有合理的對象自然也報錯。 修復方式眾所周知:加個強制運算符() (function(){})(),(function(){});//強制其理解為函數(語義3 ),“函數()”表示執行該函數,即聲明後立即執行了。 ({}).constructor //({})強制把大括號理解成對象直接量(語義2 ),“對象.xx”表示獲取對象的成員,自然後面的點運算符可以正常執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