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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旺旺將黑名單好友恢復為好友:兩步驟完成

若您想重新與黑名單中的聯繫人建立好友關係,需先將其從黑名單移除,再發送好友請求。操作流程如下:

操作步驟

  1. 開啟阿里旺旺主介面,進入「黑名單」列表。
  2. 找到目標聯繫人,右鍵點擊選擇「加為好友」(系統會自動先移出黑名單再發送請求)。

注意事項

  • 對方需接受好友請求才能正式建立關係。
  • 若對方也將您拉黑,則無法發送請求,需雙方協調解除。
  • 恢復好友後,歷史聊天記錄不會自動找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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