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管的職責范圍要分明
在事關電腦和網絡的時候,用戶征求網管的意見是應當的,因為這屬於網管職責范圍內的 事情。但若任何與電腦有丁點關系的事都找網管商量,或者要求網管去做,則不可取。
典型的例子,比如給打印機換色帶,打印機屬於電腦周邊設備,與電腦連接,與電腦相關, 但並非所有與打印機有關的事都該找網管。打印機壞了,自己弄不好,叫網管可以;打印需要 換色帶了,自己不會換,找一次、兩次網管也可以。期間網管應該教會用戶換色帶的方法,而 用戶應該掌握這種方法,並在以後的工作中自己領取色帶更換。如果將換色帶視為網管的工作 就不該。
在與電腦相關的一些事中,很多是可以簡單掌握的,這樣的事用戶應學會自己去做,而不 應依賴網管。而網管對這類事情的主要職責是“培訓”,而不是代勞。用戶掌握經常而簡單的操 作,對自己提高工作效率有益,也減輕了網管的負擔。
還有一部分事情是完全可以從網管工作中分離的,例如那些行政或財務特征明顯的軟件操 作類工作,比如退費這樣的事,我認為就可以。從軟件的角度,對錯誤記賬的退費只需執行軟 件的“退費”操作流程即可,但事情沒有這麼單純。退費涉及現金業務,錯誤的退費會造成單 位損失;而網管是管技術的,不是管審核的,對於退費的真實情況並不了解;如果僅僅通過軟 件操作處理退費,不核實退費的確切原因,就可能被退費申請朐人鑽了空子。我們是應該信賴 自己的同事,但不應忽視現實存在的漏洞。
類似的典型例子還有考勤。很多單位使用指紋考勤機,或者其他附帶軟件管理的設備。考 勤純屬辦公室或人事科的事情,不可能因為考勤使用了考勤軟件,這事情就推給了網管;還有 財務軟件,更不可能由網管代理財務管理。
在中小企業,網管一身擔任多種職責;在企業的成長中,有些事務應該主動劃歸其他智能 部門,不要自己獨攬。那不是權利,而是累贅。網管應抓住電腦和網絡管理的核心技術,重在 跟隨企業的成長不斷提升網絡和電腦服務的水平。
一言以蔽之:“越俎代庖之事,可以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