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下午,被稱為馬年互聯網第一案的“百度起訴360不正當競爭案”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一審開庭。記者從法院了解到,由於360浏覽器、360網址導航站通過設置熱搜詞惡意攔截百度、谷歌等搜索框的用戶流量,百度認為360搜索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有關規定,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因此向法院起訴並索賠65萬元。法院未當庭宣判。
百度代理律師在庭審現場出示證據顯示,用戶一旦安裝360極速浏覽器並使用百度搜索引擎進行搜索,360都會自動彈出預先設置的10個熱搜詞,上網用戶點擊其中任一熱搜詞,都將自動跳轉至360搜索的相關搜索結果頁面,從而實施直接的流量劫持。360極速浏覽器還通過其標簽頁所捆綁的網址導航站,實施同樣方式的不正當競爭行為。證據同時顯示,用戶安裝360極速浏覽器使用谷歌搜索引擎時,也會出現同樣劫持流量現象。
百度公司認為,奇虎360上述行為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公平競爭的商業原則,給網民搜索造成巨大不便,也給百度品牌帶來巨大損失,要求法院判令奇虎360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並消除影響,賠償百度方面共計65萬元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