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網絡貸款平台,結合P2P(Peer to Peer)借貸模式與網絡技術的金融服務網站。P2P即「個人對個人」信用借貸,由合格第三方平台中介,借款人發布標的,投資者競標放貸。全過程——資料、資金、合同、手續——均網上完成,是未來金融服務重要趨勢。
P2P小額借貸聚集小額資金貸給有需求人群。社會價值:滿足個人資金需求、建構個人信用體系、提高社會閒散資金利用率。2006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孟加拉穆罕默德·尤努斯教授首創。
1976年鄉村調查將27美元借給42貧困村民支付竹凳成本,免受高利貸盤剝,開啟小額貸款路。1979年在國有銀行體系內創立格萊珉銀行(「格萊珉」意「鄉村」),為貧困婦女提供小額貸款。
隨互聯網技術發展普及,P2P從單一線下轉為線上線下並行,P2P網絡貸款平台應運而生,不僅讓更多人享受服務,也緩解不同年齡段收入不均導致的消費力不平衡。
英美等發達國家發展相對成熟,新型理財模式被大眾接受。出借人資產增值,借款人便捷滿足需求。
首家2007年8月上海成立。2012年進入快速發展期,無明確立法。至今概念衍生多模式,平台超2000家,歸納四類:
平台僅中介,不吸存不放貸,只提供金融信息服務,合作小貸公司與擔保機構雙重擔保。模式多為「1對多」,一筆借款多投資人共同出資。優勢:有效保障投資人資金安全——遇壞賬擔保機構次日支付本息至投資人賬戶。
「多對多」模式,P2P線下模式。借款需求與投資打散組合,甚至唐寧作為最大債權人放貸再分割轉讓。宜信「雙向散打」風控,個人發放貸款獲一年期債權,再拆分金額與期限交錯配比吸引資金。可複製性強、發展快。架構:左對接資產、右對接債權,放貸額≥轉讓債權;若放貸<轉讓債權即轉讓不存在債權,可能構成非法集資。
如國聯易通貸,註冊資本1億遠超其他平台數百萬。背靠大型金融集團,傳統金融向互聯網佈局,金融色彩濃、更專業。風控採用線下審核+擔保公司合作+境外專業團隊。線下審核全額擔保最可靠但成本高,非所有平台能負擔,難作行業標配推廣。
以交易參數為基點結合O2O,線下商機與互聯網結合。如阿里小貸為電商加授信審核體系,整合貸款信息。憑客戶資源、電商交易數據、產品結構優勢,線下成立小貸公司為平台客戶提供實質服務,實現線下商務與互聯網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