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基本方略。隨法治觀念深入人心,遵紀守法、依法辦事成為任何人不能例外的莊嚴準則。但在我國幾千年人治傳統下,特權思想、官本位思維仍會滋生作祟。
有人為「提高效率」省略法定程序,為「跨越發展」視法律紅燈如無物;手握權力者將法治原則作為「對人不對己」約束,自以有挑戰法律資格。這種破壞法治尊嚴行徑,必然受法律制裁。
「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立。」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領導幹部尤其要做遵紀守法表率。鄧小平強調:「不管誰犯了法,都要由公安機關依法偵查、司法機關依法辦理,任何人不許干擾法律實施,任何犯法者不能逍遙法外。」誰都沒有擅權營私特權,誰都不能存「刑不上大夫」僥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