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表格定義名稱的時候,許多人會遇到提示“輸入的名稱無效”“名稱不合法”,定義不成功。這是因為,在定義名稱時,不是任意字符都可以作為名稱的,名稱的定義有一定的規則。
1.名稱可以是任意字符與數字組合在一起,但不能以數字開頭,更不能以數字作為名稱,如1PL。同時,名稱不能與單元格地址相同,如B3。
如果要以數字開頭,可在前面加上下劃線,如_1PL。
2.不能以字母R、C、r、c作為名稱,因為R、C在R1C1引用樣式中表示工作表的行、列。
3.名稱中不能包含空格,可以用下劃線或點號代替。
4.不能使用除下劃線、點號和反斜線(/)以外的其他符號,允許用問號(?),但不能作為名稱的開頭,如tkw?可以,但?tkw就不可以。
5.名稱字符不能超過255個字符。一般情況下,名稱應該便於記憶且盡量簡短,否則就違背了定義名稱的初衷。
6.名稱中的字母不區分大小寫。
另外,有一些有特殊含義的名稱,是用戶在使用了諸如高級生產篩選功能以後,由表格自動定義的。在此介紹兩個實用的特殊名稱,Print_Titles和Print_Area。
被定義為Print_Titles的區域將成為當前工作表的打印的頂端標題行和左端標題行。比如,將工作表的1∶1定義名稱為“Print_Titles”,則工作表在打印時,會在每頁中都打印這一行。有關定義打印的頂端標題行和左端標題行的相關內容, 被定義為Print_Area的區域將被設置為工作表的打印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