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主要介紹了在Python中使用元類的教程,是Python當中的基礎知識,代碼基於Python2.x版本,需要的朋友可以參考下
type()
動態語言和靜態語言最大的不同,就是函數和類的定義,不是編譯時定義的,而是運行時動態創建的。
比方說我們要定義一個Hello的class,就寫一個hello.py模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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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class Hello(object): def hello(self, name='world'): print('Hello, %s.' % name)當Python解釋器載入hello模塊時,就會依次執行該模塊的所有語句,執行結果就是動態創建出一個Hello的class對象,測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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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4 5 6 7 8 >>> from hello import Hello >>> h = Hello() >>> h.hello() Hello, world. >>> print(type(Hello)) <type 'type'> >>> print(type(h)) <class 'hello.Hello'>type()函數可以查看一個類型或變量的類型,Hello是一個class,它的類型就是type,而h是一個實例,它的類型就是class Hello。
我們說class的定義是運行時動態創建的,而創建class的方法就是使用type()函數。
type()函數既可以返回一個對象的類型,又可以創建出新的類型,比如,我們可以通過type()函數創建出Hello類,而無需通過class Hello(object)...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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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4 5 6 7 8 9 10 11 >>> def fn(self, name='world'): # 先定義函數 ... print('Hello, %s.' % name) ... >>> Hello = type('Hello', (object,), dict(hello=fn)) # 創建Hello class >>> h = Hello() >>> h.hello() Hello, world. >>> print(type(Hello)) <type 'type'> >>> print(type(h)) <class '__main__.Hello'>要創建一個class對象,type()函數依次傳入3個參數:
class的名稱;
繼承的父類集合,注意Python支持多重繼承,如果只有一個父類,別忘了tuple的單元素寫法;
class的方法名稱與函數綁定,這裡我們把函數fn綁定到方法名hello上。
通過type()函數創建的類和直接寫class是完全一樣的,因為Python解釋器遇到class定義時,僅僅是掃描一下class定義的語法,然後調用type()函數創建出class。
正常情況下,我們都用class Xxx...來定義類,但是,type()函數也允許我們動態創建出類來,也就是說,動態語言本身支持運行期動態創建類,這和靜態語言有非常大的不同,要在靜態語言運行期創建類,必須構造源代碼字符串再調用編譯器,或者借助一些工具生成字節碼實現,本質上都是動態編譯,會非常復雜。
metaclass
除了使用type()動態創建類以外,要控制類的創建行為,還可以使用metaclass。
metaclass,直譯為元類,簡單的解釋就是:
當我們定義了類以後,就可以根據這個類創建出實例,所以:先定義類,然後創建實例。
但是如果我們想創建出類呢?那就必須根據metaclass創建出類,所以:先定義metaclass,然後創建類。
連接起來就是:先定義metaclass,就可以創建類,最後創建實例。
所以,metaclass允許你創建類或者修改類。換句話說,你可以把類看成是metaclass創建出來的“實例”。
metaclass是Python面向對象裡最難理解,也是最難使用的魔術代碼。正常情況下,你不會碰到需要使用metaclass的情況,所以,以下內容看不懂也沒關系,因為基本上你不會用到。
我們先看一個簡單的例子,這個metaclass可以給我們自定義的MyList增加一個add方法:
定義ListMetaclass,按照默認習慣,metaclass的類名總是以Metaclass結尾,以便清楚地表示這是一個metacla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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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4 5 6 7 8 9 # metaclass是創建類,所以必須從`type`類型派生: class ListMetaclass(type): def __new__(cls, name, bases, attrs): attrs['add'] = lambda self, value: self.append(value) return type.__new__(cls, name, bases, attrs) class MyList(list): __metaclass__ = ListMetaclass # 指示使用ListMetaclass來定制類當我們寫下__metaclass__ = ListMetaclass語句時,魔術就生效了,它指示Python解釋器在創建MyList時,要通過ListMetaclass.__new__()來創建,在此,我們可以修改類的定義,比如,加上新的方法,然後,返回修改後的定義。
__new__()方法接收到的參數依次是:
當前准備創建的類的對象;
類的名字;
類繼承的父類集合;
類的方法集合。
測試一下MyList是否可以調用add()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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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4 >>> L = MyList() >>> L.add(1) >>> L [1]而普通的list沒有add()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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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4 5 >>> l = list() >>> l.add(1) Traceback (most recent call last): File "<stdin>", line 1, in <module> AttributeError: 'list' object has no attribute 'add'動態修改有什麼意義?直接在MyList定義中寫上add()方法不是更簡單嗎?正常情況下,確實應該直接寫,通過metaclass修改純屬變態。
但是,總會遇到需要通過metaclass修改類定義的。ORM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ORM全稱“Object Relational Mapping”,即對象-關系映射,就是把關系數據庫的一行映射為一個對象,也就是一個類對應一個表,這樣,寫代碼更簡單,不用直接操作SQL語句。
要編寫一個ORM框架,所有的類都只能動態定義,因為只有使用者才能根據表的結構定義出對應的類來。
讓我們來嘗試編寫一個ORM框架。
編寫底層模塊的第一步,就是先把調用接口寫出來。比如,使用者如果使用這個ORM框架,想定義一個User類來操作對應的數據庫表User,我們期待他寫出這樣的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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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class User(Model): # 定義類的屬性到列的映射: id = IntegerField('id') name = StringField('username') email = StringField('email') password = StringField('password') # 創建一個實例: u = User(id=12345, name='Michael', email='[email protected]', password='my-pwd') # 保存到數據庫: u.save()其中,父類Model和屬性類型StringField、IntegerField是由ORM框架提供的,剩下的魔術方法比如save()全部由metaclass自動完成。雖然metaclass的編寫會比較復雜,但ORM的使用者用起來卻異常簡單。
現在,我們就按上面的接口來實現該ORM。
首先來定義Field類,它負責保存數據庫表的字段名和字段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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