歪打正著
相信大多數同齡人和我一樣,自己的人生到了大學才真正開啟。小時候被問及長大想做什麼,十多年後才有時間來認真回答這個問題。然而理想是一回事,上大學卻是另一回事。選擇電子專業的理由頗有戲劇性,因為我不愛自己生活的城市。逃離它有個最直接的途徑——外地二流大學的三流專業。於是,填志願問題變成選擇定居城市,頓時好選多了
電子專業比我想像中枯燥,至少第一年我有過認真學習的念頭。種種跡象表明,這個成天與電容電阻電路板打交道的專業,不適合我這種右半腦生物。在轉英語專業失敗後,我決定無論如何要做點什麼
圖書館裡什麼書都有,在看完幾本小說後,人生的第一個轉折點來了——我拿起了一本廣告學雜志。現在回想起來,廣告營銷絕對是相當一部分懵懂青年的救命稻草,因為它聽起來夠勵志、夠雞血、夠個人英雄主義。可是我卻走偏了,漸漸對那些巧妙的營銷策劃產生反感,注意力都集中在漂亮的廣告圖片上,這或許是我第一次注意到”設計”一詞的存在
所以photoshop成了必經之路,好在我以前自學過,上手容易些。可是我還是掉坑裡了,我花了大半年的時間看視頻、找教程、學各種photoshop特效,卻連個書籍封面都設計不好
上道了
大二開始找了家平面設計公司學習,就是在這裡,我才真正上道兒了。簡單學了幾種軟件之後,我被要求設計一張名片。結果可想而知,但部分細節得到了認可,那些無關ps特效,而是來自對優秀設計案例的模仿。設計的入門階段,模仿至關重要,老板後來的指導也印證了這一點。很長一段時間,我都在翻閱和模仿各種傳單、畫冊、樓書,這也直接導致配色與構圖成為我的強項。畢業那年,老板說我已經有平面專業大四的水平了,現在回想起來,確實沒有誇大
所以我勉強算是平面出身了,而且和設計專業的同學們拉平了起跑線。但這些轉眼就都成為浮雲,第一份正式工作讓我意識到,一般的科班畢業生水平,根本無法勝任大部分設計崗位。一本8頁的企業宣傳冊,我來回折騰了一個月,最終還是靠有經驗的設計師同事幫忙搞定的。同時,企業網站的開發工作量很大,於是我被派去給公司的前端打下手,前端技術的入門也由此開始
在工作中學東西是非常高效的,邊做邊學,兩個月時間熟悉了html和css,能做出不帶動畫效果的頁面。之後的經歷證明,前端技術相當實用,建議設計師同行們偷偷學起來,至少了解其原理。為什麼是偷偷,我們稍候再講。自此,公司終於找到了留下我的用處,我開始負責日常新聞專題頁面的制作,起初是設計師前輩設計,我來制作。漸漸自己也能做出合格的專題頁了,工作終於趨於穩定
有段時間比較閒,被派去廣告部做宣傳冊,第一回給客戶做設計,而且是政府部門,你懂的。我無法直接與需求方溝通,加班、改稿數不勝數。接口人是個說話非常難聽的急性子,不巧的是他竟然以前還學過設計,所以我整整被指手畫腳冷嘲熱諷了兩個月,自己都不知道是怎麼熬過來的。雖然最終注定不會和這家伙成為朋友,不過還是從他那裡學到了一些設計技巧。還有一點:別發沒必要的火
輾轉換過多份工作,卻一直沒離開過互聯網,中間還穿插著好幾次個人網站的建設與改版,能夠額外提升設計與前端開發水平,也有機會從更高角度來看待產品。到目前為止,工作都以網頁設計為主,有時還兼任前端。然而身兼兩職並非什麼光榮的事情,反而是惡性循環的開始,這點我很久以後才明白,想要扭轉已經阻力重重了
重新思考設計
術業有專攻,設計與開發本就是兩種不同的思維方式,頻繁在兩種模式間切換,會影響工作效率。而有限的時間精力分散到這兩部分中,產出也相應減少了,每次換工作看著干癟的作品集就能體會到。所以前端技術要學,但千萬要偷偷地學,不要在工作中展露出來,除非你在自己創業初期。這話肯定有人不愛聽,但是設計師朋友們,作為技術型工種,個人的成長絕對比公司業務更重要
有這些就是優秀的設計師了嗎?在進入一家pc軟件公司前我都不曾懷疑過。第一次接觸軟件產品,其功能邏輯的復雜程度非一般網站可比,功能性的東西遠遠多過於內容展示,4個界面竟然衍生出了幾十個PSD文件。幸運的是我從頭到尾主導了整個產品的設計,不幸的是它最終由於公司大裁員,無力開發上線了
這段經歷讓我重新思考了設計師的定義,或者說分類。按我的理解,設計也能分化出兩種思維方式:內容思維與產品思維。籠統的說,印刷品、banner、活動專題頁和一部分企業網站屬於前者,社交產品、電商平台、管理系統、大部分APP等屬於後者。兩者有重疊,但前者偏重視覺效果,後者偏重易用性。優秀的設計師當然應該兩者兼備,但對於我這個已經被前端技術”扭曲”的人來說,後者無非是比較好的切入點。這不意味著路要越走越窄,廣泛涉獵是必須的,掌握各領域的設計動向,平面、網頁、UI,來者不拒
發展方向開始變得清晰明確,隨著科技深入人們生活,產品思維的重要性會直線上升。作為一名設計師,用戶體驗已經變成必修課,它在產品中發揮的作用是貫穿始終的。這方面的學習渠道並不系統,重要的是保持對於科技與生活的熱愛,還有不將就的態度
扎根設計
本文結束前,還有一個最根本的問題沒有回答,我究竟喜歡設計嗎?嗯……我敢說,至少是我了解的職業中最喜歡的。發散思維、尋找靈感的階段最為有趣,確定方向、一氣呵成時最有成就感。盡管工作越久,越難察覺自己的進步,但有時回頭看自己的作品,又會忽然驚喜自己當時就能做出那樣的設計
一朝為設計師,便是終身的選擇,即使哪天我不再從事設計,也無法置身事外。
因為,它已變成我的世界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