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c vs Windows 選取邏輯差異
Windows 使用 Ctrl+點選(不連續)、Shift+點選(連續)。Mac 邏輯相同,但修飾鍵換為 Command (⌘) 與 Shift。
操作方法
選取多個「不連續」檔案/資料夾
- 在 Finder 中開啟目標資料夾。
- 按住 Command (⌘) **不放**。
- 用滑鼠逐一點選想選取的檔案/資料夾。
- 完成後放開 Command。
已選取項目會高亮顯示,可跨資料夾、跨視窗操作(按住 Command 不放時切換視窗)。
選取「連續範圍」檔案/資料夾
- 在列表、分欄或圖示檢視中,點選 **第一個** 目標檔案(單擊)。
- 按住 Shift **不放**。
- 點選 **最後一個** 目標檔案。
- 中間所有檔案將被一次選取。放開 Shift 完成。

進階組合技
- 全選: Command+A(目前視窗/資料夾所有項目)。
- 取消選取單一項目: 按住 Command 再次點選已選取項目。
- 鍵盤擴展選取(列表/分欄模式): 選取第一項後,按住 Shift+↑/↓ 向上/下擴展選取範圍。
- 選取後常用動作: Command+C 複製、Command+V 貼上、Command+Delete 移至廢物桶、右鍵>壓縮/複製/標記顏色。
小結
熟練掌握 Command(離散選取)與 Shift(範圍選取)兩大核心邏輯,配合 Command+A 全選,即可應付 Mac 上所有檔案批次操作場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