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P 安裝完桌面僅有「資源回收筒」,與 Win98 截然不同。想顯示常用圖示?設定超簡單:
桌面空白處右鍵→「內容」→「桌面」標籤。
點「自訂桌面…」→「桌面」標籤下勾選「我的文件」、「我的電腦」、「網路鄰居」、「Internet Explorer」→「確定」→「套用」→「確定」,四大經典圖示即現身桌面。
回「桌面項目」對話框「一般」頁,選項目點「變更圖示…」選 XP 內建或「瀏覽」指定自訂 .ico 檔,層層確定套用。
完成後桌面如 Win98 般直覺呈現常用項目,大幅提升操作便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