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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公布網絡犯罪典型案例

    新華網北京12月21日電 公安部21日公布了一批網絡違法犯罪典型案例。案例表明,這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聯網從事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QQ視頻詐騙

    2011年7月,廣西南寧公安機關接到陳某某報案稱,其二姐(浙江溫州人,在南寧市做生意)被人冒充在英國倫敦留學的兒子,利用QQ詐騙人民幣38萬元。

    QQ視頻詐騙類案件始發於2008年初,2009年後開始泛濫,犯罪的專業化程度越來越高。犯罪嫌疑人首先在網上與不特定對象進行聊天,在聊天過程中利用 木馬盜取不特定對象的QQ號碼,並利用視頻軟件錄制被盜QQ號碼使用者的視頻圖像,然後登錄盜來的QQ號碼,詐騙其好友。

    警方介紹,此類犯罪作案工具由最初的台式計算機、實名開通的寬帶,發展到現在購買手提電腦、移動上網卡、詐騙專用QQ、不記名手機卡、他人(假證)辦理信 用卡等,導致公安機關在辦理此類案件時,在已知犯罪嫌疑人使用的3G上網卡、手機號、銀行卡的情況下,需要進行大量數據排查工作才能確定犯罪嫌疑人。當公 安機關經過一段時間的偵查,最終確定並抓獲犯罪嫌疑人時,作案時使用的3G上網卡、手機號等早已廢棄不用,這給案件取證工作帶來了很大難度。

    網絡盜竊資金賬戶

    2012年4月7日,孫某到江蘇無錫公安機關報案稱,其支付寶登錄密碼被人修改,賬上的4.7萬余元人民幣被人於當日凌晨分九次轉入浙江某科技有限公司賬戶內。

    接到報案後,無錫網安支隊在第一時間調取了受害人網銀賬戶的交易記錄,發現犯罪嫌疑人將盜取的資金全部充入某網絡交易平台的賬戶上,並購買虛擬貨幣銷贓洗 錢。該網絡交易平台賬號系案發當日注冊,但沒有登記注冊人相關身份信息。辦案民警幾經周折,通過其他線索終於查明了犯罪嫌疑人劉某某的真實身份,並在遼寧 將其成功抓獲。

    網絡販槍

    2012年4月5日,浙江省溫州市公安局龍灣區分局網警大隊根據線索,發現網民“低調”涉嫌通過網絡非法向他人大量販賣槍支。辦案民警經過線索梳理分析,發現“低調”的真實姓名為曹某某。

    警方查明,從2012年1月份開始,犯罪嫌疑人曹某某與易某某合謀,由易某某在網絡上購買槍支,出售給曹某某,曹某某然後伙同周某等人通過網上聊天、網絡 購物等形式在網絡上銷售,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網銀轉賬等方式進行支付,通過物流將槍支發送給買家。易某某、曹某某等人共通過網絡出售槍支給399人次, 遍及全國29個省份。2012年11月,公安機關對此案開展全國集中收網行動,共抓獲犯罪嫌疑人18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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