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圖紙上繪圖時,應在開始之前先確定比例。此比例是繪制對象的尺寸與圖形所表示的對象的實際尺寸之比值。例如,在建築圖形中每四分之一英寸可能表示房間平面布置圖的一英尺。所選比例必須使對象的圖形布滿圖紙。
而在 AutoCAD中,將反轉此過程。可以用指定單位類型(建築單位制、十進制等等)或默認單位類型(十進制)繪圖。屏幕上每個單位都可表示所需的單位制:英寸、毫米、千米。因此,如果繪制發動機部件,一個單位可能相當於一毫米。如果繪制地圖,一個單位可能相當於一千米。
也就是說,剛開始繪圖時無需考慮繪圖比例的問題,就按1:1繪圖,這是CAD繪圖的一個顯著的特點。到打印出圖時再考慮出圖的比例,打印時,可以為圖形的不同部分設置不同比例。
盡管打印前無需指定圖形比例,但還是可以提前輸入下邊幾項的縮放尺寸 :
1、文字(如果在模型空間中繪制)
2、標注(如果在模型空間中繪制)
3、非連續線型
4、填充圖案
5、視圖(僅在布局視口中)
縮放這些元素以確保在最終的圖形中得到它們的正確尺寸,當然在圖形中會用到多種文字格式、標注樣式和填充圖案,可以靈活的調節比例因子。
在模型空間中指定比例因子
如果計劃從模型選項卡打印圖形,則應該通過將圖形比例轉換為比例 1:n 計算精確的比例因子。該比例把打印單位當作代表正繪制對象實際尺寸的圖形單位。
例如,如果繪圖比例為 1/4 英寸 = 1 英尺,可以按如下步驟計算出比例因子 48:
1/4" = 12"
1 = 12 x 4
1(打印單位)= 48(圖形單位)
用同樣的計算方法,1/8 英寸 = 1 英尺的比例因子是 96,1 英寸 = 20 英尺的比例因子是 240。
如果使用公制,比如圖紙尺寸可能為 210 x 297 mm(A4 紙),比例因子為 20。按如下方法計算圖形界限:
210 x 20 = 4200 mm
297 x 20 = 5900 mm
建立比例因子之後,可以用它設置文字高度、標注尺寸、線型比例、填充圖案比例和視口比例。完成圖形之後,可以按任何比例進行打印,或按不同的比例打印模型的不同視圖。
應用比例因子
設置下列元素的值,決定是否想要從模型空間或圖紙空間布局中打印。
文字, 創建文字時設置文字高度或在文字樣式 (STYLE) 中設置固定文字高度。模型空間的文字打印高度應按比例因子增大。直接創建於布局上的文字應設置為真實大小 (1:1)。
標注, 在標注樣式 (DIMSTYLE) 中或用DIMSCALE 系統變量設置標注比例。直接創建於布局上的標注應設置為真實大小 (1:1)。
線型, 對於從模型選項卡打印的對象,應該使用CELTSCALE 和LTSCALE 系統變量來設置非連續線型的比例。對於從布局(圖紙空間)打印的對象,應該使用PSLTSCALE 系統變量。
填充圖案,在"邊界填充"對話框 (BHATCH) 中或用HPSCALE 系統變量來設置填充圖案的比例。
視圖,從布局選項卡打印時,需要使用ZOOM XP 命令,其中 XP 是視圖相對於圖紙尺寸的比例(比例因子的倒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