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誌需闡述企業形象、地位、品牌影響力。設計時必須注重傳達效果與傳達要素,圖形是核心載體。
圖形能形象表現廣告主題與創意。形式涵蓋:黑白畫、噴繪、繪畫插畫、攝影作品;手法包括寫實、象徵、漫畫、卡通、裝飾、構成等。
插畫以視覺藝術語言傳播信息,具形象化、具體化、直接化特性,人人可懂。設計須在整體廣告策略指導下,圍繞主題,突出商品個性,創作新穎有訴求力的圖形語言。追求「奇、異、怪」非目標,通俗易懂、簡潔明快才是產生強烈視覺衝擊、利於公眾認知理解記憶的必要條件。
商標是構成版面的重要元素,是塑造商品/企業形象最有效、最可靠的象徵,是公眾識別商品的符號,也是品質與信譽的保證。單純、簡潔、有個性特徵的商標造型,視覺效果強烈,能瞬間留下深刻印象,具備導向購買、開拓鞏固市場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