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藝術常被誤解為裝飾,實則是閱讀率的決定性因素。優秀藝術總監深知:字體服務於產品個性與廣告目的,而非自我表達。本文提煉五大實戰鐵律:
眼睛是習慣器官。最簡單易讀的字體=最熟悉的字體。奇形怪狀字體必降低閱讀率,除非極少數前衛實驗項目。
三種形式:兩端對齊、左對齊、右對齊。右對齊閱讀最累,除非極短文案,慎用。
無書籍/報紙/商業報告/私人信件/雜誌以反白字為主。美婦雜誌 1/3 廣告用反白字,但印刷效果常差。除非行業統一協議改變習慣,否則高風險。
半臂距離(約 40cm)下,24 級(中文 28 級)標題比 72 級(中文 80 級)更易讀。審核廣告必須拿在手裡或貼在出版物版面上看——牆上/地板/投影幻燈片評判皆為錯誤語境。
字體大有大的問題,小有小的麻煩。超大/超小標題同樣降低閱讀率。科學決策,而非主觀臆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