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人皆知史蒂夫。喬布斯是商業天才,但他同時還有修辭家、藝術家、使徒、謀略家、魔鬼和完美主義者的特質。要了解蘋果為什麼能成為今天的蘋果,必須對喬布斯性格的諸多方面進行檢視。
如果要找一個歷史人物來對應喬布斯,或許達。芬奇是個合適的選擇。這並不是說喬布斯達到了“文藝復興人”的廣博,也不是說他是藝術家藝術家是一種職業,行政總裁(CEO)顯然是另外一種。喬布斯會讓我想到達。芬奇,是因為他們都屬於極少數能夠跨越人文科學與技術的能人異士。事實上,這是喬布斯本人對蘋果的定位。2010年4月,他對前來采訪的英國著名作家和演員史蒂芬。弗萊(Stephen Fry)說:“我一直是這樣看蘋果的:處在人文科學與技術的交叉口上。”
修辭家喬布斯不說廢話。弗萊今年四月前往蘋果總部拜見他的偶像時問到:“你會打算在近期離開蘋果嗎?這對於你的職業生涯也是一個完滿的句號了。”喬布斯的回答裡沒有一個單詞超過兩個音節:“I don’t think of my life as a career. I do stuff. I respond to stuff. That’s not a career — it’s a life!”(“對我來說,人生不是‘職業生涯’。做事,回應各種情況,這不是什麼職業生涯,這是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