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維平面上,以輪廓線劃分圖地關係,組合基本圖形形成視覺幻覺空間(非真實三維)。
| 術語 | 定義 | 設計功能 |
|---|---|---|
| 和諧 | 統一與對比的動態平衡,非單調非混亂 | 整體協調感 |
| 對比 | 質量反差大的要素成功配列 | 主體鮮明、畫面活躍 |
| 對稱 | 垂直軸兩側圖形完全相等 | 穩定、莊嚴、儀式感 |
| 平衡 | 形量、色彩、材質的視覺重量平衡 | 畫面穩定不傾斜 |
| 比例 | 部分與部分、部分與整體的量度關係 | 單位尺寸與編排基準 |
| 重心 | 視覺中心點,受輪廓/色彩/明暗分布影響 | 視覺引導錨點 |
| 節奏 | 同一要素連續重複產生的運動感 | 規律性動感 |
| 韻律 | 有規律變化的形象/色群排列產生的旋律感 | 豐富變化的秩序感 |
基本形:最小構成單位,相同/相似形象組成。
九大組形關係:分離(間距)、接觸(相切)、疊加(上下前後)、透疊(透明交疊無空間序)、結合(合成新形)、減却(互蓋剪切)、差疊(交疊生新形)、重合(合體)、(原文缺第9項,推測為「變異/特異」預留)。
六大類型:
① 形狀漸變(完整→殘缺/簡單→複雜/抽象→具象)
② 方向漸變(平面定向旋轉)
③ 位置漸變(需骨架約束,超出被切)
④ 大小漸變(產生遠近深度空間感)
⑤ 色彩漸變(色相/明度/純度任一維度)
⑥ 骨架漸變(骨格規律變化驅動基本形變化,可產生錯視/運動感)
基本形:重復單位,宜簡不宜繁。
七大類型:基本形重復、骨格重復(最規律)、形狀重復(可變大小色彩)、大小重復、色彩重復、肌理重復、方向重復(明顯一致方向性)。
形狀/大小/色彩/肌理具共同特徵。
分類:形狀近似(同族類)、骨格近似(單位形狀大小有變化)。
區別漸變:漸變變化規律強、排列嚴謹;近似變化較活潑、規律性弱。
五類骨格:
① 規律性(重復/漸變/發射,強秩序)
② 非規律性(自由構成)
③ 作用性(分割空間單位,基本形可自由變換位置/方向/正負)
④ 非作用性(概念輔助線,不影響形狀不分割空間)
⑤ 重復性(空間單位完全同形同大,最規律)
三類型:
① 中心點發射(向心/離心)
② 螺旋式發射(旋繞擴大)
③ 同心式發射(層層環繞如箭靶)
特質:方向規律強、中心為最強視覺焦點、可產生光學動感/爆炸感。
在有序關係中有意違反秩序,使少數要素突出成為焦點。
五維度:形狀特異、大小特異(對比適中)、色彩特異(打破單調)、方向特異、肌理特異。
掌握這七大手法及其背後的邏輯關係,即掌握了平面構成的「語法」,設計將從感性拼貼進入理性構建的專業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