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商標國際註冊?
依據《馬德里協定》及《議定書》,由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國際局辦理。一份申請、一種語言(英/法)、一種貨幣(瑞士法郎)、一份表格,即可將保護延伸至指定締約國,產生與逐國註冊同等法律效力。
成員國現況
協定成員 40 餘國(含中國、德、法、日、俄等);議定書成員 10 餘國(含中、英、德、日、韓等)。美、日等主要發達國家長期未加入,仍需逐國註冊。
商標權的地域性與兩條護航路徑
商標權嚴格地域保護。中國企業走向世界,保護路徑二:
- 直接向所在國申請:委托當地代理人(多數國強制要求),或委托國內涉外代理機構(手續簡便、時效穩定)。委托國外貿易夥伴需簽協議明確名義,防權利旁落。
- 馬德里體系國際註冊+領土延伸:中國 1989/1995 加入協定/議定書。申請基礎:國內已申請/註冊/初審商標,指定商品不超國內範圍。流程:商標局轉交 WIPO 國際局審查註冊→發證→通知指定國限期審查(協定 12 月、議定書 18 月)→未駁回即獲保護(領土延伸)。延伸可隨註冊申請,也可後續追加。協定要求基礎商標已註冊,議定書則不要求。有效期 10 年(議定書)或 10/20 年(協定),期滿可續展,否則延伸失效。
優勢與短板
優勢:省費用、省時間、手續簡捷。短板:成員國以發展中國家為主,美、日缺位,進入這些市場仍需逐國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