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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伯庸教你如何做一個萬年好甲方

 馬伯庸教你如何做一個萬年好甲方 三聯

  編者按:原以為親王精通歷史,會寫小說,現在才知道他也很懂作為甲方的門道啊。今天分享@馬伯庸 同學的一篇好文,前有笑點,後有干貨,有趣得緊。作為設計師,能遇到這樣的甲方就嫁了吧。

  @馬伯庸 :對我們甲方來說,藝術性是第三才需要考慮的因素。

  我們第二考慮的是如何有效率地把核心信息傳達到客戶那兒去。無論多麼惡俗粗暴。當藝術性對效率有損害的時候,我們會毫不猶豫地犧牲掉藝術,哪怕它多麼驚世駭俗。

  比如這就是個很好的范例:

  千萬別找設計師做尋貓啟事……zt

  還有一個童話故事

親王駕到!馬伯庸教你如何做一個萬年好甲方

  總之,類似“高上大”這種模糊需求,是設計師對甲方一切仇恨的根源。

  甲方的邏輯很嚴密:我不喜歡這個設計。什麼?你說我不懂藝術,好吧,我承認你說的有道理,可問題是我的大部分客戶像我一樣不懂藝術,我得確保他們能看懂。

  這其實還是一個市場營銷最永恆的問題:你的一切行動,是否對准了客戶需求。甲方都是遵循這個思路行動的,而且希望乙方也這樣,當然,同時兼顧藝術性更好。如果不能兼顧,那就直白點吧。

  如果可以把key message用紅漆直接刷在客戶門前的話,我想大部分甲方會毫不猶豫地這麼干。

  這是我們在審稿時第二需要考慮的因素。

  那麼,作為甲方,我們第一要考慮的因素是什麼呢?

  是我們自己的安全。

  要知道,甲方不是一個人,是一群人,而且是一群各懷鬼胎和KPI的家伙。

  一次比稿的選擇,往往不是取決於一個人或者幾個人,而是方方面面的關系方,(自從小布什以後,我們喜歡稱之為stakeholder,利益攸關方)

  即使可以自己拍板做決策,也會盡量讓所有stakeholder都involve進來。市場部、品牌管理、PR、設計需求的owner,各級老板,還有各級老板很賞識的一些和項目無關部下。一間會議室擠得滿滿當當都是人,才開始一頁一頁放PPT做講解。相信我,光是協調會議時間,就足以要人命,兩次。

  更別提郵件往來,要放更多的人在loop裡面,讓他們都看到整個討論過程。

  往好了說,這叫做集思廣益;往陰暗了說,這叫風險均攤。

  曾經有些年輕人,憑著自己高明的藝術天賦,武斷拍板選擇方案。然後在執行落地期間遭遇了重重指責,隨時可能有一個人跳出來,說你當初不這樣那樣,讓他流下悔恨的淚水。

  所以最安全的做法是把大家都拉進來。最終的稿子,可是大家都看過的喲。如果出了什麼問題,可不是我一個人的責任喲,你當時在會上為什麼不說呢?

  可問題是,每個人都會發表意見。有的意見來自業務人員,覺得這個設計不能滿足客戶需要;有的意見是個人口味上不喜歡,有的意見是覺得這個設計很好,但是有風險,我們盡量平庸也不要冒險,否則擦屁股的是我又不是你們。甚至有的意見,是覺得我必須得提點什麼意見,否則豈不是太沒存在感了?

  眾口難調,眾說紛纭,會有無數的意見羅列出來,每一個都必須予以重視。最終大家疲憊不堪心力交瘁,耐心也差不多磨光了,只好彼此做出妥協,攤開雙手說行了我看就這樣吧,一個一個離開會議室。所以最終形成的意見,往往不是精益求精的修改,而是一個多方都不滿意但都勉強妥協至少沒有人覺得被忽視被得罪的方案。不是皆大歡喜,是皆不生氣。

  東東槍曾經說,他打算組建一個“我就樣”協會,全稱是“我看就這樣吧”協會。一聽就知道,他一定遭遇過什麼。

  為什麼甲方沒有審美,為什麼會對乙方提出匪夷所思的修改意見,為什麼要反復地提不停地改?

  這就是根源所在。

  PS:

  每次我和乙方溝通,都會把這些話先講給設計師聽。雖然不能讓他們的工作量減少,甚至不能減輕他們被反復折磨的痛苦,但至少讓他們明白自己為什麼被折磨……

  我對乙方堅持四個原則:

  1 永遠和顏悅色;

  2 出初稿和最終稿時,我會坐在設計師電腦旁當面審稿,用全屋人都能聽見的聲音贊美說設計的不錯;

  3 需要頻繁修改時,先痛斥本公司颟顸無能意見荒謬,一起抱頭痛哭,然後擦擦眼淚說咱還得干啊;

  4 每次去設計公司都帶瓶飲料給他,帶兩瓶,如果是她。

  一個設計師跟我說過:其他甲方是國民黨式的,拉壯丁讓設計師拼命干活累死拉倒;你是共產黨式的,會拍肩膀說你是主人翁你是先進生產力勞動最光榮,但該催的活一點不少反而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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