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警方近日通報,連續偵破兩起有組織侵害公民個人信息犯罪案件,共抓獲92名犯罪嫌疑人。其中一起案件涉及多名保險公司內部人員非法出售超過20萬條客戶信息,詐騙團伙利用這些數據實施精準電信詐騙,騙得贓款300餘萬元。
2012年11月,網絡作家陌曉魚在微博實名舉報泰康人壽:她接到詐騙電話,對方準確說出丈夫投保的隱私信息,甚至連僅夫妻二人知曉的聯繫電話都被掌握。泰康官方回應稱高度重視並正在調查,但陌曉魚質疑:「好好查查你們內部吧!」
警方偵查證實,這並非孤例。2011年11月,某保險公司報案稱有人冒充公司名義詐騙。經查,4名犯罪嫌疑人從該公司員工手中購得2萬餘條客戶信息,以「派發紅利」為由實施詐騙,獲利300餘萬。嫌疑人交代,他們利用職務之便,先後將20餘萬條客戶信息倒賣牟利。
除了保險公司內部人員,車險環節同樣風險重重。2011年,常州車主陳先生購車一周後接到「車管所」詐騙電話,對方精確報出其身份證、住址、購車時間及車牌號,騙走銀行卡內2300元。陳先生將4S店、車管所、保險公司告上法庭,揭示代理人頻繁跳槽攜帶客戶資料、中介機構多家合作導致信息「合理流動」的行業亂象。
專家建議:保險公司應建立嚴格的信息分級管控與審計機制,從源頭杜絕內部洩露;監管部門需加大對違規主體的處罰力度;消費者一旦遭遇詐騙,應立即報警並保留證據,向保險公司及相關部門維權。個人信息安全,需要法律、技術與管理多重防線共同守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