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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的基本要素:標志設計

VI的基本要素:標志設計標志分為企業標志和產品標志兩種企業標志即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實體的標志,產品標志即企業所生產的產品的標志,又叫商標。

企業標志的特點
獨特鮮明的識別性是企業標志的首要特點。
精神內涵的象征性是企業標志的本質特點。
符合審美造型性是企業標志的重要特點。
具有實施上的延展性是企業標志的必具特點 

   標志的應用范圍極為廣泛,所以,標志設計應考慮到平面,立體以及不同材質上的表達效果。有的標志設計美咋美矣,但制作復雜,成本昂貴,必然限制標志應用上的廣泛與便利。

企業標志應具有時代色彩 
在標志設計過程中,應充分考慮時代色彩,並在以後的實施過程中隨機據情修訂。
企業標志的設計
從造型的角度來看,標志可以分為具象型、抽象型。具象抽象結合型三種。 
具象型標志是在具體圖象(多為實物圖形)的基礎上,經過各種修飾,如簡化、概括、誇張等設計而成的,其優點在於直觀地表達具象特征,使人一目了然。
 
抽象型標志是有點、線、面、體等造型要素設計而成的標志,它突破了具象的束縛,在造型效果上有較大的發揮余地,可以產生強烈的視覺刺激,但在理解上易於產生不確定性。如日本三菱公司的標志 。
 
具象抽象結合型標志是最為常見的,由於它結合了具象型和抽象型兩種標志設計類型的長處,從而使其表達效果尤為突出。
無論是哪一種形式的標志設計都應遵循以下原則:
標志設計應能集中反映企業的經營理念,突出企業形象。
標志設計應結合企業的行業特征和產品特征。
標志設計應符合時代的審美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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