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標題
標題是表達廣告設計主題的文字內容。應具有吸引力,能使讀者注目,引導讀者閱讀廣告正文,觀看廣告插圖。標題是畫龍點睛之筆。因此,標題要用較大號字體,要安排在廣告畫最醒目的位置,應注意配合插圖造型的需要。
二、正文
廣告正文是說明廣告設計內容的文本,基本上是標題的發揮。廣告正文具體地敘述真實的事實,使讀者心悅誠服地走向廣告設計宣傳的目標。廣告正文文字集中,一般都安排在插圖的左右或上下方。
三、廣告語
廣告語是配合廣告標題、正文,加強商品形象的短語。應順口易記,要反復使用,使其成為“文章標志”、“言語標志”。如“帶博士倫舒服極了!”廣告語必須言簡意赅,在設計是可以放置在版面的任何位置。
四、插圖
起托起整偏平面廣告設計意境的作用,渲染氣氛的作用。
五、標志
標志有商品標志和企業形象標志兩類。標志是廣告對象借以識別商品或企業的主要符號。在廣告設計中,標志不是廣告版面的裝飾物,而是重要的構成要素。在整個廣告設計版面中,標志造型最單純、最簡潔,其視覺效果最強烈,在一瞬間就能識別,並能給消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六、公司名稱
一般都放置在廣告版面下方次要的位置,也可以和商標配置在一起。
七、色彩
運用色彩的表現力,如同為廣告設計版面穿上漂亮鮮艷的衣服,能增強廣告注目效果。
從整體上說,有時為了塑造更集中、更強烈、更單純的廣告設計形象,以加深消費者的認識程度,便可針對具體情況,對上述某一個或幾個 進行誇張和強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