畫冊設計的元素
1.概念元素,所謂概念元素是那些不實際存在的,不可見的,但人們的意識又能感覺到的東西。例如我們看到尖角的圖形,感到上面有點,物體的輪廓上有邊緣線。概念元素包括:點、線、面。
2.視覺元素:概念元素不在實際的設計中加以體現,它將是沒有意義的。概念元素通常是通過視覺元素體現的,視覺元素包括圖形的大小、形狀、色彩等。
3.關系元素:視覺元素在畫面上如何組織、排列,是靠關系元素來決定的。包括:方向、位置、空間、重心等。
4.實用元素:指設計所表達的含義、內容、設計的目的及功能。
畫冊設計中點、線、面的構成:
形象是物體的外部特征,是可見的。形象包括視覺元素的各部分,所有的概念元素如點、線、面在見於畫面時,也具有各自的形象。
平面設計中的基本形:在平面設計中,一組相同或相似的形象組成,其每一組成單位成為基本形,基本形是一個最小的單位,利用它根據一定的構成原則排列、組合、便可得到最好的構成效果。
1.組形:在構成中,由於基本的組合,產生了形與形之間的組合關系,這種關系主要有:
2.分離:形與形之間不接觸,有一定距離。
3.接觸:形與形之間邊緣正好相切。
4.復疊:形與形之間是復疊關系,由此產生上下前後左右的空間關系。
5透疊:形與形之間透明性的相互交疊,但不產生上下前後的空間關系。
6.結合:形與形之間相互之間結合成為較大的新形狀。
7.減卻:形與形之間相互覆蓋,覆蓋的地方被剪掉。
8.差疊:形與形之間相互交疊,交疊的地方產生新的形。
9.重合:形與形之間相互重合,變為一體。
畫冊設計的漸變和重復
漸變
漸變是我常常聽說的一種效果,在自然界中能親身體驗到,在行駛的道路上我們會感到樹木由近到遠、由大到小的漸變。
漸變的類型:
1.形狀的漸變:一個基本形漸變到另一個基本形,基本形可以由完整的漸變到殘缺,也可以由簡單到復雜,由抽象漸變到具象。
2.方向的漸變:基本形可在平面上作有方向的漸變。
3.位置的漸變:基本形作位置漸變時需用骨架,因為基本形在作位置漸變時,超出骨架的部分會被切掉。
4.大小的漸變:基本形由大到小的漸變排列,會產生遠近深度及空間感。
5.色彩的漸變:在色彩中,色相、明度、純度都可以出漸變效果,並會產生有層次感的美感。
6.骨格的漸變:是指骨格有規律的變化,使基本形在形狀、大小、方向上進行變化。劃分骨格的線可以做水平、垂直、斜線、折線、曲線等個總骨格的漸變。漸變的骨格精心排列,會產生特殊的視覺效果,有時還會產生錯視和運動感。
重復
重復的一般概念是指在同一設計中,相同的形象出現過兩次以上,重復是設計中比較常用的手法,以加強給人的印象,造成有規律的節奏感,使畫面統一。所謂相同,在重復的構成中主要是指形狀、顏色、大小等方面的相同。重復中的基本形:用來重復的形狀稱為基本形,每一基本形為一個單位,然後以重復的手法進行設計,基本形不宜復雜,以簡單為主。
重復的類型:
1.基本形的重復:在構成設計中使用同一個基本形構成的圖面叫基本形的重復,這種重復在日常生活中到處可見。例如:高樓上的一個個窗子。
2.骨格的重復:如果骨格每一單位的形狀和面積均完全相等,這就是一個重復的骨格,重復的骨格是規律的骨格的一種,最簡單的一種。
3.形狀的重復:形狀是最常用的重復元素,在整個構成中重復的形狀可在大小、色彩等方面有所變動。
4.大小重復:相似或相同的形狀,在大小上進行重復。
5.色彩重復:在色彩相同的條件下,形狀、大小可有所變動。
6.肌理的重復:在肌理相同的條件下、大小、色彩可有所變動。
7.方向的重復:形狀在構成中有著明顯一致的方向性。
畫冊設計的發射和特異及對比
發射
發射是一種常見的自然現象,太陽四射的光芒就是發射的。發射具有方向的規律性,發射中心為最重要的視覺焦點,所有的形象均向中心集中,或由中心散開,有時可造成光學動感,會產生爆炸的感覺,有強烈的視覺效果。
發射的分類:
1.中心點的發射:由此中心向外或由外向內集中的發射。
2.螺旋式的發射:螺旋的基本形式已旋繞的排列方式進行的,旋繞的基本形逐漸擴大形成螺旋式的發射。
3.同心式發射:同心發射是一個焦點為中心,層層環繞發射,如箭靶的圖形。
特異
特異是指構成要素在有次序的關系裡,有意違反次序,使少數個別的要素顯得突出,以打破規律性。
特異的分類:
1.形狀的特異:在許多重復或近似的基本形中,出現一小部分特異的形狀,以形成差異對比,成為畫面上的視覺焦點。
2.大小的特異:在相同的基本形的構成中,只在大小上做些特異的對比,但應注意基本形在大小上的特異要適中,不要對比太懸殊或太相似。
3.色彩的特異:在同類色彩構成中,加進某些對比成分,以打破單調。
4.方向的特異:大多數基本形式有次序的排列的,在方向上一致,少數基本形在方向上有所變化以形成特意效果。
5.肌理的特異:在相同的肌理質感中,造成不同的肌理變化。
對比
對比有時候是形態上的對比,有時是色彩和質感的對比。對比可產生明朗、肯定、強烈的視覺效果,給人深刻的印象。在自然界充滿了對比,天地、陸海、紅花綠葉都是對比的現象。構成對比的關系,包括:大小、明暗、銳鈍、輕重等。
對比的分類:
1.形狀的對比:完全不同的形狀,固然產生一定的對比,但應該注意統一感。
2.大小的對比:形狀在畫面的面積大小不同,線的長短不同所形成的對比。
3.色彩的對比:色彩由於色相、明暗、濃淡、冷暖不同所產生的對比。
4.肌理的對比:不同的肌理感覺,如粗細、光滑、紋理的凹凸感不同所產生的對比。
5.位置的對比:畫面中形狀的位置不同,如上下、左右、高低等不同位置所產生的對比。
6.重心的對比:重心的穩定、不穩定、輕重感不同所產生的對比。
7.空間的對比:平面中的正負、圖底、遠近及前後感所產生的對比。
8.虛實的對比:畫面中有實感的圖形稱之為實,空間是虛,虛的地方大多是底。
在對比的使用中,要求統一的整體感,視覺要素的各方面要有一定總的趨勢,有一個重點,相互烘托。如果處處對比,反而強調不出對比的因素。
畫冊設計的密集和肌理及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