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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的三要素

CI是英語Corporate Identity的縮略語。
  Corporate是指“公司、法人團體”等,主要指企業,也包括服務機構、事業單位等一切法人組織;
  Identity則有“同一性、獨特性、身份證明”等多重意思,
  比較准確的翻譯叫做“企業識別系統”。
   1、MI(理念識別)。MI是Mind Identity的縮寫它是一種通過企業經營理念定位來傳達企業宗旨、企業精神企業目標,從而展示企業獨特形象的設計系統。其內涵包括幾個方面: 
   ⑴確定企業的發展戰略目標;
   ⑵規范員工市場行為的基本准則;
   ⑶企業獨特形象形成的基礎和原動力。
   基於這三點,有人稱MI為“企業的心”,沒有它,其他識別系統的建立是不穩固的。
   2、BI(行為識別)。BI是Behavior Identity的縮寫它是一種在經營理念指導下,通過企業對外參與、反哺,對內組織、管理、教育、培訓等活動,來展示企業獨特形象的設計系統。行為識別主要包括發展戰略的策劃,經營目標的確定,管理體制的革新,組織機構的設置,科技發展的重點,產品開發的方向,促銷手段的運用,公關活動的范圍等等。從形式看,行為識別系統是一種反映企業動態過程的設計系統,是企業市場行為規范化、標准化要求,因此相對於其他識別系統的建立來說,它較為復雜,較有彈性,實施也較為艱難。然而,它卻是企業識別系統能否真正建立起來的關鍵,是“企業的手”。(.)
   3、VI(視覺識別)。VI是Visual Identity的縮寫。它是一種在企業經營理念、戰略范圍和經營目標的支配下,運用視覺傳達方法,通過企業識別的符號來展示企業獨特形象的設計系統。視覺識別系統的作用,可分為基礎和應用兩大部分。基礎部分包括企業標志、品牌標志、標准字體、標准圖形、標准色彩等;應用部分包括產品及其包裝、生產環境和設備、展示場所和器具、交通運輸工具、辦公設備和用品、工作服飾、廣告設施和視聽資料、公關用品和禮品、廠旗廠徽、指示標志和路牌等所有反面的應用設計。因為視覺識別系統市企業形象的直接傳達系統,故被稱為“企業的臉”。
    上述三個子系統是一個有機的整體,同時又各有區別:理念系統是整個識別系統的主導內容,是建立整個企業識別系統的原動力,有了理念系統,才能確立企業的主體性,指導企業的發展方向;行為識別系統是企業識別系統的本質內容,它是一種動態的形式,強調一種行為過程,是建立整個識別系統的關鍵,有了行為系統,企業的理念才能落到實處,推動企業良性發展;視覺識別系統是企業識別系統的基礎內容,是實施CI的中心環節和重點所在,因為有了視覺系統,才能及時地、鮮明地向社會傳達企業經營的信息,使公眾在視覺上產生強烈的刺激、最終樹立起企業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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