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近幾年移動互聯網新浪潮的興起“用戶體驗(UX / UE)“也被推向了歷史最為人熟知的階段,國內各互聯網公司獨立的用戶體驗部門興起和普及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同時在我們極客公園各嘉賓的演講中“用戶體驗”一詞也幾乎是出現頻率最高的詞匯。近日 UX Magazine 以“用戶體驗”的角度回顧並總結了近 20 年互聯網發展過程中六項裡程碑突破。
什麼是用戶體驗(UX / UE)?
用戶體驗其實是一個測試產品滿意度與使用度的詞語,是基於西方產品設計理論中發展過來的,英文全程為 User Experience,國外習慣簡稱為 UX,國內習慣簡稱為 UE 。用戶體驗其實是一個比較寬泛的概念,它不僅僅關乎界面 UI,更關注用戶的行為習慣和心理感受。
1. 美國在線 (AOL)
雖然近些年美國在線(AOL)混得比較慘,但在上一個互聯網時代它曾經是美國乃至世界上最大的因特網服務提供商之一,絕對的巨頭互聯網公司,也一度成為”互聯網“的代名詞。在其最頂峰的時期(2000 年)用戶數達到 3000萬,並在 1998 年吸納了競爭對手 CompuServe,一年後又接管了 ICQ 、Netscape 和 Moviefone,千禧年的時候更是以 1810 億美元收購了傳媒帝國時代華納(Time Warner),嗯,雖然最後成為美國並購史上最大的敗局,但當時美國在線的強勢在今天還是略見一斑。
隨著第一輪互聯網泡沫的破滅,美國在線輝煌不再,但其當時在線服務系統旗下多項交互式數字服務也給後續的互聯網帶來了很多突破, 如首次采用的圖形用戶界面(GUI)來簡化用戶的上網過程,它采用傻瓜化的點擊技術 (Point & Click) 使用戶可以輕松接入 AOL 服務。此外在”社交網絡”流行前就建立了群體交流環境。當前它最大的功勞更是在於將互聯網從工程師、科學家等高端專業人群之外普及,也是自此互聯網正式從實驗室開始走進普通大眾家庭。
2. 互聯網搜索
毫無疑問的,如果沒有搜索引擎的話互聯網不會發展到今天的地步,它消除了信息孤島,真正意義上實現了互聯網上所有資源的全面連通,從 Google 用戶一個簡單的搜索框真正開啟的互聯網搜索時代已經過去將近 15 年了,直到今天搜索依舊是絕大數互聯網用戶獲取信息的主要途徑:
1.在美國,92% 互聯網用戶通過搜索引擎獲取信息
2.互聯網上 93% 的流量都是來自於搜索引擎
3.在美國,搜索為 GDP 貢獻了 1.2% 的收入
搜索在界面上一般由由搜索框和搜索按鈕構成,在搜索框中輸入關鍵字然後點擊搜索後搜索引擎就會展示你想要的結果,這種無可簡化的交互使得搜索是大多數網站和應用的標配組件。
3. 亞馬遜
亞馬遜是最早在網上開始經營電子商務的公司之一, 自1995 年以來, 亞馬遜已經成為當今電子商務 B2C 領域裡公認的世界領導者。其中亞馬遜的成功很大程度上是一個強大用戶購物體驗的直接結果。
例如,亞馬遜是第一個運用 Tab 式導航的大型電子商務網站,也可以說是亞馬遜普及了 Tab 式導航,在這種導航下用戶可以快速的查找和購買產品。要知道在 Web 交互設計中存在“3次點擊”的原則,用戶在 3 次點擊後無法找到想要的信息或完成某個功能時,便會選擇放棄,而 Tab 式導航在相當程度上挽留了很多顧客。
另外亞馬遜在電子商務網站交互上最大的創新就是其“一鍵式下單”(One-Click)功能,即只要你設置好配送地址和支付方式,在任何商品頁面點擊“一鍵下單”按鈕,都會直接生成一份訂單,無須你再次填寫地址和支付方式。這項功能大大簡化了用戶下單程序,亞馬遜為此專門申請了專利,之後任何使用 One Click 都需要支付專利稅,甚至包括大名鼎鼎的蘋果。此外在用戶推薦、個性化禮物等其他購物用戶體驗上亞馬遜也有很多創新,這些都在交互史上有著重要的地位。
4. Napster
十幾年前肖恩·帕克的 Napster 除了將唱片界徹底顛覆外,就像美國在線那樣將點對點(P2P)普及到了整個互聯網,在 1999-2001 年間 Napster 被迫關閉的時候一款名為 BitTorrent 的軟件悄然開啟了新的時代,從這方面看 Napster 給互聯網留下的不是 已經被關閉的 Napster 網絡,而是一種讓個人得到充分自由的能力。
除此之外,Napster 還啟發並推動了 iTunes、Rhapsody、Netflix 以及其他軟件、網站的出現和發展, 是這些應用程序的應用程序的最早雛形,並將現在看起來理所當然的音樂搜索、下載並分享等成為現實。
5. 用戶生產內容 (User Generated Content)
如果你知道“Web 2.0”的話或許對“UGC”(用戶生產內容-即用戶將自己原創的內容通過互聯網平台進行展示或者提供給其他用戶)應該也不會陌生。在 2005 年隨著 Web2.0 服務,如博客、RSS、Wiki、SNS、P2P 以及各圖片、視頻網站等的興起,普通的互聯網用戶成為內容的主要生產者,UGC 也搖身一變成為各互聯網服務最主流的方式,直到現在依舊如此。UGC 在當時如此流行以至於 2006 年美國《時代》周刊將“互聯網上內容的所有使用者和創造者”評選為 2006 年度人物。
《時代》周刊“2006年度人物”封面
回過頭來看,如果沒有 UGC 現在國外的 Facebook、Twitter、Pinterest、YouTube、維基百科以及國內的人人、微博、花瓣、優酷、互動百科等都將是“荒涼的曠野”。雖然 UGC 並不是某一種具體的業務,但這項用戶使用互聯網的新方式使用戶對網站、服務的體驗變得更加重要。
6. iPhone
在之前的我們曾介紹過 iPhone 上市 5 年帶來的改變,除了對手機、電信、音樂等行業的顛覆外,其對觸摸屏的普及以及對 App 應用開發的規定都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互聯網及移動互聯網公司對用戶體驗的理解。
其實就像本文開頭所說的那樣,正是因為 iPhone 以及隨後模仿 iPhone 的安卓的成功才使得移動互聯網的新一輪浪潮興起,才使得“用戶體驗”被如此空前的重新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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