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設計表現技法是設計師的「內功心法」。本文系統整理從基礎構成到高級組織的八大核心技法,構建完整技法知識體系。
基本形:相同/相似形象組成的最小單位。組形九大關係:分離(不接觸)、接觸(相切)、覆疊(上下前後空間)、透疊(透明交疊無空間序)、結合(合成新形)、減卻(覆蓋剪除)、差疊(交疊生新形)、重合(合體)。
決定基本形空間關係。五類骨骼:
1. 規律性:精確嚴謹線條、數字關係、重複/漸變/輻射,強秩序感;
2. 非規律性:無嚴謹線條,自由構成;
3. 作用性:分割空間單位界線,基本形在單位內自由變化甚至越界;
4. 非作用性:概念性輔助線,不影響形狀不分割空間;
5. 重複性:單位形狀面積完全相等,最簡單規律骨骼。
形狀/大小/色彩/肌理有共同特徵。程度可大可小:大→重複感,小→破壞統一。分類:形狀近似(同族類)、骨骼近似(單位形狀大小有變化)。區別漸變:漸變規律性強排列嚴謹;近似變化較大較活潑。
同一設計中相同形象出現≥2次。基本形宜簡單。七大類型:基本形重復、骨骼重復、形狀重復(大小色彩可變)、大小重復、色彩重復、肌理重復、方向重復。生活處處可見(高樓窗子)。
六大類型:形狀漸變(完整→殘缺/簡單→複雜/抽象→具象)、方向漸變、位置漸變(需骨架裁切)、大小漸變(產生遠近深度空間感)、色彩漸變(色相/明度/純度)、骨骼漸變(分割線水平/垂直/斜/曲產生錯視運動感)。
方向規律性強,中心為核心視覺焦點。三類:中心點輻射(向外/向內)、螺旋式輻射(旋繞擴大)、同心式輻射(層層環繞如箭靶)。可產生光學動感、爆炸感、強烈視覺效果。
有序關系中有意違反次序,少數要素突出。五類:形狀特異(視覺焦點)、大小特異(適中對比)、色彩特異(打破單調)、方向特異(少數變化)、肌理特異(質感變化)。
形態/色彩/質感對比,產生明朗肯定強烈效果。八大維度:形狀、大小、色彩(色相明暗濃淡冷暖)、肌理、位置、重心、空間(正負圖底遠近前後)、虛實。核心原則:要求統一整體感,有總趨勢有重點相互烘托。處處對比反而無對比。
基本形自由散布疏密有致。最疏/最密處成視覺焦點。四類:點密集(趨向概念點)、線密集(趨向概念線)、自由密集(無約束微妙變化)、擁擠與疏離(極端狀態)。關鍵:基本形面積細小數量多,組織有張力動感趨勢,不可渙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