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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彩與視覺的原理

1.光與色

光色並存,有光才有色。色彩感覺離不開光。 1)光與可見光譜。光在物理學上是一種電磁波。從0.39微米到0.77微米波長之間的電磁波,才能引起人們的色彩視覺感覺受。此范圍稱為可見光譜 。波長大於0.77微米稱紅外線,波長小於0.39稱紫外線。 2)光的傳播。光是以波動的形式進行直線傳播的,具有波長和振幅兩個因素。不同的波長長短產生色相差別。不同的振幅強弱大小產生同一色相的明暗差別。光在傳播時有直射、反射、透射、漫射、折射等多種形式。光直射時直接傳入人眼,視覺感受到的是光源色。當光源照射物體時,光從物體表面反射出來,人眼感受到的是物體表面色彩。當光照射時,如遇玻璃之類的透明物體,人眼看到是透過物體的穿透色。光在傳播過程中,受到物體的干涉時,則產生漫射,對物體的表面色有一定影響。如通過不同物體時產生方向變化,稱為折射,反映至人眼的色光與物體色相同。

2.物體色 自然界的物體五花八門、變化萬千,它們本身雖然大都不會發光,但都具有選擇性地吸收、反射、透射色光的特 性。當然,任何物體對色光不可能全部吸收或反射,因此,實際上不存在絕對的黑色或白色。 常見的黑、白、灰物體色中,白色的反射率是64-92.3%;灰色的反射率是10-64%;黑色的吸收率是90%以上。 物體對色光的吸收、反射或透射能力,很受物體表面肌理狀態的影響,表面光滑、平整、細膩的物體,對色光的反射較強,如鏡子、磨光石面、絲綢織物等。表面粗糙、凹凸、疏松的物體,易使光線產生漫射現象,故對色光的反射較弱,如毛玻璃、呢絨、海綿等。 但是,物體對色光的吸收與反射能力雖是固定不變的,而物體的表面色卻會隨著光源色的不同而改變,有時甚至失去其原有的色相感覺。所謂的物體“固有色”,實際上不過是常光下人們對此的習慣而已。如在閃爍、強烈的各色霓虹燈光下,所有建築及人物的服色幾乎都失去了原有本色而顯得奇異莫測。 另外,光照的強度及角度對物體色也有影響。

二、 色立體及表色系

1.色立體

 色立體是依據色彩的色相、明度、純度變化關系,借助三維空間,用旋圍直角坐標的方法,組成一個類似 球體的立體模型。它的結構經了比地球儀的形狀,北極為白色,南極為黑色,連接南北兩極貫穿中心的軸為明度標軸,北半球是明色系,南北半球是深色系。色相環的位置則赤道線上,球面一點到中心軸的重直線,表示純度系列標准,越近中心,純度越低,球中心為正灰。 色立體有多種,主要有美國蒙賽爾色立體、德國奧斯特瓦爾德色立體、日本色研色立體等。

2.蒙賽爾表色系

三、色彩三要素及色彩對比

<>.色相對比的基本類型

  兩種以上色彩組合後,由於色相差別而形成的色彩對比效果稱為色相對比。它是色彩對比的一個根本方面,其對比強弱程度取決於色相之間在色相環上的距離(角度),距離(角度)越小對比越強,反之則對比越弱。

1.零度對比

1)無彩色對比 無彩色對比雖然無色相,但它們的組合在實用方同很有價值。如黑與白 、黑與灰、中灰與淺灰,或黑與白與灰、黑與深灰與淺灰等。對比效果感覺大方、莊重、高雅而富有現代感,但也易產生過於素淨的單調感。

2)無彩色與有彩色對比 如黑與紅、灰與紫,或黑與白與黃、白與灰與藍等。對比效果感覺既大方 又活潑,無彩色面積大時,偏於高雅、莊重,有彩色面積大時活潑感加強。

3)同種色相對比 一種色相的不同明度或不同純度變化的對比,俗稱姐妹色組合。如藍與淺藍(藍+白)色對比,橙與咖啡(橙+灰)或綠與粉綠(綠+白)與墨綠(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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