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2條 檔案館的館址應符合下列要求:
1.館址應遠離易燃、易爆場所,不應設在有污染腐蝕性氣體源的下風向;
2.館址應選擇地勢較高、場地干燥、排水通暢、空氣流通和環境安靜的地段;
3.館址應建在交通方便、便於利用,且城市公用設施比較完備的地區。高壓輸電線不得架空穿過館區;
4.館區內道路布置應便於檔案的運送、裝卸,並應符合
消防和疏散要求;
5.館區內建築及道路應符合無障礙設計要求。
第4.1.2條 檔案館的建築布局各部分之間檔案傳送不應通過露天通道,有溫濕度要求的房間應集中或分區集中布置。
第4.1.4條 查閱檔案、檔案業務和技術用房設計為四層及四層以上時,應設電梯。超過兩層的檔案庫應設垂直運輸設備。
1.檔案庫應集中布置,自成一區。庫區內不應設置其他用房,其他用房之間的交通也不得穿越庫區;
2.庫區或庫房入口處應設緩沖間,其面積不應小於6m2;當設專用封閉外廊時,可不再設緩沖間;
3.每個檔案庫應設兩個獨立的出入口,且不宜采用串通或套間布置方式;供垂直運輸檔案、資料的電梯,其位置應臨近檔案庫,但應在防火門外;當設置垂直傳送設施時,豎井應封閉,門應為甲級防火 門母片庫不應設外窗;當設外窗時,應有良好的遮光設施。
第4.3.3條 縮微閱覽室朝向以北向為宜,避免朝西.縮微用房宜設於首層,應自成一區;
中心控制室:1.宜設在首層主要入口附近;2.不宜設在地下室;
第5.3.2條 室內地面應高出室外地面,不小於0.5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