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設項目的建設程序
1: 項目建議書階段
2: 可行性研究報告階段
3: 設計工作階段
4: 建設准備階段
5: 建設實施階段
6: 生產准備階段
7: 竣工驗收階段
二、建築工程設計的內容
其中包括:建築設計、建築師、建築施工圖、結構設計、結構工程師、結構施工圖、設備設計、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采暖通風空調、電氣照明施工圖等內容。
三、建築設計的程序和設計階段
1、 設計前的准備工作:落實設計任務、熟悉設計任務書、調查研究,收集必要的設計原始數據;
(1)氣象資料,即所在地區的溫度、濕度、日照、雨雪、風向、風速以及凍土深度等;
(2)基地地形及地質水文資料,即基地地形標高,土壤種類及承載力、地下水位以及地震烈度等;
(3)水電等設備管線資料,即基地底下的給水、排水、電纜等管線布置,基地上的架空線等供電線路情況;
(4)設計項目的有關定額指標,即國家或所在省市地區有關設計項目的定額指標,例如學校教室的面積定額,學生宿捨的面積定額,以及建築用地、 用材等指標。
設計前調查研究的主要內容有:
(1)深入了解使用單位對建築物使用的具體要求,認真調查同類已有建築的實際使用情況,通過分析和總結,對所設計建築的使用要求,做到“胸中有數”。
(2)了解所在地區建築材料供應的品種、規格、價格等情況,了解預制混凝土制品以及門窗的種類和規格,掌握新型建築材料的性能、價格以及采用 的可能性。結合建築使用要求和建築空間組合的特點,了解並分析不同結構方案的選型,當地施工技術和起重、運輸等設備條件。
(3)進行現場踏勘,深入了解基地和周圍環境的現狀及歷史沿革,包括基地的地形、方位、面積和形狀等條件,以及基地周圍原有建築、道路、綠化等多方面的因素,考慮擬建建築物的位置和總平面布局的可能性。
(4)了解當地傳統建築設計布局、創作經驗和
生活習慣,根據擬建建築物的具體情況,以資借鑒,創造出人們喜聞樂見的建築形象。
2、 建築設計階段:方案設計階段、初步設計階段、技術設計階段、施工圖設計階段;
(1)方案設計階段 :方案的比較、擇優;
(2)初步設計階段 :提出設計方案,提供給上級主管部門審批,是技術設計和施工圖設計的依據。
初步設計的圖紙和設計文件有:建築總平面圖、各層平面圖及主要剖面圖、立面圖、說明書、建築概算書;
(3)技術設計階段:在初步設計的基礎上,進一步確定建築設計各工種之間的技術問題。
技術設計的圖紙和設計文件,要求建築工種的圖紙標明與技術工種有關的詳細尺寸,並編制建築部分的技術說明書,結構工種應有建築結構布置方案圖,並附初步計算說明,設備工種也提供相應的設備圖紙及說明書。
(4)施工圖設計階段:施工圖設計的圖紙及設計文件有:
①建築總平面
②各層建築平面,各個立面及必要的剖面
③建築構造節點詳圖
④各種工種相應配套的施工圖
⑤建築、結構及設備等說明書
⑥結構及設備的計算書、工程預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