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改改改,靈感從何來?今天分享一招不傳之秘,只要做出了第一稿,之後的每個稿子都不用靠靈感了,可以通過一個早已規范好的流程設計出2、3稿,不是瞎掰,都是書上+實戰的經驗呢 >>>
梁木東:從我熟悉的平面設計說起吧。
不依賴靈感的設計,我覺得應該是真正意義上的設計。靈感和設計本質上,不是魚和熊掌不可兼得的關系,相反,它們是互補的。舉個栗子,當一位雇主把設計任務交給我後,我大概會做兩到三個方案,第一個方案我一定是很認真做的,換句話說,第一個方案是有靈感的。但到第二、三個方案,它們大多是通過一個早已規范好的流程設計出來,並不依賴什麼靈感。而這個流程是什麼?我暫時留在後面講。
好吧,假設你不這麼做。你有一個很好的靈感,而且很用心地做了一個方案出來。結果你交上去後,80%左右(我所遇到)的雇主會覺得你應該能做的更好,因此會要求你再做一個方案出來。你已經很用心地做一個這麼好的方案出來了,還要做一個更好的方案出來,可能嗎?我不知道,看情(報)況(酬)。我覺得是幾乎不可能的,下一個方案沒做好,雇主又會求再做一個方案,結果到頭來還是用回了第一個方案。
所以說一次性做好N個方案交上去,起碼有三個好處:
1. 第一個用心做的方案往往會被後面做的方案襯托著,提高被雇主采用的可能性。
(也有采用後面的方案,這很正常…)
2. 雇主被感動,大部分不會再要求繼續做方案。
3. 節省時間。
在這裡我要引用一本書《設計師的自我修養》 作者:左佐(中國) 電子工業出版社。
(只是引用,不作推薦)
如果你看過這本書,你就知道他每次做設計會提出至少兩個方案。就書的以第一節《百年映象》為例
第一個方案簡直讓我印象深刻,這就是靈感啊!大有“原來字體設計還可以這麼做”的感歎。
但是最後采用的是這個方案,左佐總共做了三個方案:一個臨古、一個用古,還有一個破古,這一個是破古。中間的設計過程不提,有興趣自己去看書。
設計的過程不是完全依賴靈感的,設計更多是用某種方法,抓住某一點,某個關鍵詞,讓這個設計跟貼合雇主的需要。相反靈感的加入有時會導致這個設計過於個人化,不符合雇主的要求,導致被淘汰。這與品位無關。
引用<百年映象>一節的最後一段話:
“最後,選中此方案,未改絲毫,然後准確地抓住委托人的關鍵詞,莫急於動筆,先靜下來想想,只需要一個點,驚喜地融入到設計呈現中,向委托人敘述我們的設計想法,讓對方理解、接受、愛上這個點。比如第一個的氤氲感,第二個歷史感,第三個的古新。少則得,多則惑。標志亦如此,一個標志不用承載很多,只需要一個點,一個驚喜的記憶點,那麼就是好的。”
以上這段話有一個很重要的詞:“記憶點”
什麼是設計中的“記憶點”?
怎麼得來這個“記憶點”?
這裡就要講本文開頭提到的那個“流程”
引用另一本書《佐籐可士和的超整理術》 作者:佐籐可士和(日本) 江蘇美術出版社
看上圖!我所理解的超整理術:搜集大量關於設計對象的信息(包括雇主說的要求,這個設計對象的一些背景和他人對此的評價),然後進行整理分類,然後篩選再篩選出最能代表設計對象的關鍵詞。然後琢磨這個關鍵詞,最後得出設計最需要的那個記憶點。做出方案!
我覺得這本書的<宛如解讀暗號般組成:國立新美術館標志>一節最能代表這個超整理術的用法。
總地來說,上面引用到的兩本設計書,在提及自己的設計過程的部分,很少提到“靈感”這個字眼。不依賴靈感地做設計,可以說是普遍存在的。因為做設計的,一切都要以雇主的意思為重,要“以人為本”!而不是你個人的情感表達。當然!靈感確實很重要,人人都會有靈感,但如何去把這個“靈感”打磨成雇主所需要的那個,這個更重要,這就是為什麼需要設計師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