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覺感受到的顏色來源於可見光波。可見光的波長范圍為380—780mm,依波長由大到小呈現出紅、橙、黃、綠、青、藍、紫等顏色及中間顏色。可見光照射到物體時,一部分波長的光線被吸收,而另一部分波長的光線被反射,反射光線在人的視網膜上呈現的顏色就被認為是物體的顏色。
顏色具有三要素,即色相、明度和純度。
色相,指一種顏色與其他顏色色相區別的特征,如紅與黃相區別,它由光的波長決定。
明度,指顏色的明暗程度,它取決於光波的振幅。
注:在色相帶上黃色的明度最高,紫色的明度最低。
純度:某一純色在顏色中所占的比例,有的也將它稱為彩度和飽和度。
進行室內色彩設計時,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室內環境的色彩主要為空間各部件的表面顏色,以及各種顏色相互影響後的視覺感受,它們還受光源(天然光、人工光、)的照度、光色和顯色性等應訴的影響。
(2)仔細結合材質、光線研究色彩的選用和搭配,使之協調統一,有情趣、有特色、能突出主題。
(3)考慮室內環境使用者的心理需求,文化傾向和要求等因素。
材料的選擇,需注意材料的質地、性能、色彩、經濟性、
健康環保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