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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廣告的四十條札記

 關於廣告的四十條札記 三聯

  1、在這個創意門檻越來越低的社會,創意,越來越像一門手藝。

  2、廣告人通常思考太多如何去做,而思考太少為什麼做。

  3、廣告是裝飾,是美化,是浪費……即使廣告是有毒氣體,也不過是對社會最溫柔的報復。

  4、廣告是洞察世界的一個切口,是關於欲望的一句引言。

  5、當品牌社交媒體溝通成為一種常態,每個廣告人,都成為村上春樹所描述的“掃雪工”。

  6、設計思維,很多都在鼓勵設計師放棄營造面前的實體家園,而去追求一個與自己無關的空中樓閣。

  7、廣告可以是奢華的,可以是簡約的,可以是vintage的,可以是no logo的。品牌需要找到自己的風格,風格就是品牌與這個世界交談的姿態。風格決定成敗。

  8、廣告,等於keep stupid,keep simple,keep fresh。

  9、廣告獎項,是皇帝的新裝,也是孩子眼中的謊言。

  10、創意既需要直覺,也需要思考。直覺像是身體本身,思維像是影子,你的思維會將你帶到你想去的地方。

  11、新世代的廣告狂人,是已成經典的Sir John Hegarty、制造潮流的Jim Riswold、創新發動機David Droga……他們不僅創造了歷史,更在創造未來。

  12、創意需要靈感,You are what you eat,但靈感不過是對食物的反刍。

  13、太多人在look something,太少人在see something。

  14、創意源於生活,就像水在水中。

  15、廣告是一種表達,最直觀的是廣告的形式,最核心的是廣告意味,最重要的是廣告所傳達的情感。

  16、不要去尋找idea,而是讓idea找到你。

  17、廣告不是一種industry,industry是反人性的,是對創意的扼殺,這是廣告業To be, or not to be的悖論。

  18、數字廣告、社交媒體廣告、移動廣告、大數據,盡管名目繁多、良莠不齊,但是它們也在進行自己的文藝復興,所有形式都將回歸以人為本。

  19、媒介和創意的關系又像回到“分家”以前,現在已經進入了創意即媒介,以及multimedia的時代。

  20、廣告是要賦予購買以意義,無論深沉還是膚淺,不過深沉的表情,往往掩蓋著膚淺的靈魂。

  21、廣告與產品的關系?廣告也是一種產品,甚至是一種快速消費品。

  22、未來,創意會變得更加扁平化和碎片化……也許未來會進入一個反創意的世代。

  23、高明的廣告都不是廣告,高明的廣告都是話題。

  24、為什麼George Orwell的《1984》不是《2046》?

  25、我們都喜歡看見漂亮的房子,其實廣告就是隱形的建築,它應該對人們的視覺負有美學責任。

  26、廣告只有常識,沒有理論,如果有,也應該也在人類學、社會學或者哲學裡。

  27、廣告是科學家眼中的藝術,卻是藝術家認為的科學。

  28、如果你覺得客戶沒有品味,就要把自己的idea強賣給他!

  29、如果叫賣是一種“強奸”,情懷就是一種矯飾。

  30、“廣告創意”一詞已經無法定義廣告創意,就像平面設計無法定義視覺傳達,或許應該改為“品牌創意傳播”或者其它,因為你看到越來越多的創意形式,不再是傳統意義上的廣告,而是電影、建築、裝置、互動、社會創新或者其它。

  31、未來屬於Party、Anomaly、R/GA、Frog Design這種獨樹一幟的小型創意公司。

  32、技術很重要,但是永遠沒有媒體鼓吹的,和大多數人認為的,那麼重要。

  33、在這個失去專業門檻、全民皆創意的時代,爛作品的數量幾乎是好作品的一百倍。

  34、當信息極度泛濫,廣告人除了要為品牌做廣告,還要為自己的作品做廣告,不知道這是時代的悲哀,還是行業的墮落。

  35、如果要一條電視廣告也去賣貨,如同讓妓女也去乞討。

  36、什麼時候,我們可以像埃裡克·侯麥、小津安二郎、戈達爾創作電影一樣去拍攝廣告?

  37、高度發達的創意文明,存在於每一條街道,每一幢樓宇,每一家便利店,每一座畫廊中,比如東京,而不是存在於報紙、雜志、電視或手機屏幕。

  38、日本設計師主張的“侘寂wabi sabi”美學,在中國通常被理解為“性冷淡”風格。

  39、最出色的廣告人,也許不是Graham Fink、林桂枝、伊籐直樹,而是川久保玲、山本耀司、安籐忠雄或庫哈斯,最好的廣告人,都不在廣告行業裡。

  40、當世界開始跳舞,我發現Walter Benjamin的《單行道》就是微博的雛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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