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剛入行那會,大概是廣告行業最鼎盛的時期。新勢力公司雨後春筍,老牌4A人才外溢,AD帶客戶自立門戶,野蠻生長者憑資源擠入。市場幾何級增長,殘留奧運餘溫與好Brief紅利。那會廣告是藝術家的事,廣告人有情懷、特立獨行。
師傅常說:「廣告這行,得熬;得有激情;別老想賺錢,功夫到錢自來;多看多聽多做。」那時的「功夫」起碼15年——奧美曾靠兩個AD和一個總經理撐場面,他們早過而立之年。我作為孩子覺得15年太長,仍踏實幹了一年,月薪或許不如現在稅額,不知怎麼活下來的。
記得AD請去高端夜總會、五星級酒店開會、TB上遊輪,但月薪不夠租五道口單間。巨大反差反而燃起激情:熬吧,總有天住別墅開BNEZ。公司常有台港新調來的CD,我們模仿他們中英夾雜說話,以為那是逼格;後來懂了,那是他們母語英語表達不暢的無奈之舉。如今服務國內客戶的國人還夾雜中英,純屬裝腔作勢。
被客戶折磨無怨言,總覺得自己做得不好。甚至客戶無目的說「要營銷」,我們也拼命猜需求、改方案,因為我們是服務業。那會經歷理論向數值化營銷轉型,卻鮮有人尊重理性營銷,執念廣告應感性、必提升銷售,盲目自信。
常加班、沒錢,卻活得體面:鏡亮皮鞋、英倫裝扮,或因常出入高端場合。資深廣告人離職轉行畫家、歌手、相聲、開旅館……故事多得寫不完,可那會似已不復存在。
離開4A多年,我仍習慣自稱廣告人。但今天,我不想再叫這名字了——「前廣告人」更貼切。因為行業變了,變得我不認識,變得好像沒了初心。李奧貝納在世或許要將名字從門上摘下(告別演講:《何時該從門上摘下我的名字》)。
客戶找4A要效果、要銷售幫助,而今廣告人只想從客戶口袋掏錢(含擦邊球)。無創意、無策略、無效果,4A還是4A嗎?傳播格局真還是舊樣?熱情還在嗎?
或許我只見片面,但扪心自問:初心還在嗎?入行為奔馳別墅,還覺得廣告有意思?這樣下去,行業將被企業市場部取代——越來越多廣告人轉甲方(更有錢、更願為創意付費、成本更低),媒體直銷興起,資源整合成市場部工作。4A不如改稱「渠道」,或賣給媒體,或解體。特別是國內主流4A:核心創作老齡化、接班人缺乏、靠核心人員硬撐。
也許我得開家公司:把廣告當產品賣,只賣創意不賣執行,公關只給提綱不寫不發——或許是條死路,客戶不認這套。但我信總有幾個肯為創意付費的人。這樣下去,恐怕沒人再以廣告人自居,因為行業可能真不存在了——永遠只有噱頭,百年不變的策略/概念/創意只停留在嘴上,無法提升企業想要的效果。
哎,我們這一代廣告人啊。